請教法律定義問題

2008-03-17 8:42 am
小弟早前已經發問過一些咨詢人給收數公司滋擾的問題,得到各位樓住幫助,情況已有改善!問題過後,其實亦想請教一些法律問題,從早前的問題,接觸到一個為[滋擾]的名詞,那究竟[滋擾]的定義是什麼呢?有法律根據嗎?如就小弟之前的個案,咨詢人被收數公司派人上門,粗口難舌當然一定有,那他們算是[滋擾]嗎?如果算是,為何警方又不當一回是,更甚是愛理不理.是因為檢控困難嗎?謝謝大家指教!!!

回答 (3)

2008-03-18 2:08 am
✔ 最佳答案
"滋擾"其實正確名稱是刑事恐嚇(Criminal Intimidation).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第IV部(c)(i) & (ii) - 恐嚇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意圖

(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 或 (呢句好易明啫!佢蓄意做某d嘢令你受驚, 己經算犯法)

(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 (即係例如要咨詢人代債仔還錢)
即屬犯罪.
警方不當一回是,愛理不理, 不是因為檢控困難. 而係警力唔夠. 一日咁多人俾人追債, 單單都派人拉人開file, 根本無咁多人力物力. 所以如果只係粗口爛舌一番, 或電話轟炸, 佢地心態係"你俾人媽兩句好小事"而唔想理, 會用"錢債紛爭, 唔關警方事"嚟做擋箭牌.
但如果事件涉及"動作", 例如郁手郁腳, 淋紅油, 塞胆, 踢鉄閘(好似早排某業主揾收數佬踢鉄閘追租, 結果收數佬判坐監), 咁就加埋傷人 / 刑事毀壞charge, 差佬侷住要理.
如果事主堅持報警而不獲受理, 通常我會教d人:
如果報警唔受理, 就會同個阿Sir講, "佢而家刑事恐嚇我, 你唔受理. 咁我就會向CAPO(警察投訴科)投訴你." 如果警察叫你息事寧人, 就會同個阿Sir講, "佢而家刑事恐嚇我, 你叫我息事寧人, 咁你就係妨礙司法公正. 我就而家報案告阿Sir你妨礙司法公正."寸係寸d, 但萬試萬靈.

2008-03-22 12:51:04 補充:
freefree103013兄: 咁當然如果佢斯斯文文, 言語又無明顯令你感受威脅, 就唔係刑事恐嚇啦!
但你有無見過唔講粗口, 唔惡嘅收數佬? 小弟就未見過. 唔惡點收數? 唔通擺圍酒邀請你食番餐, 然後得閒 / 方便時先慢慢還債?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3-18 3:09 pm
小弟唔同意刑事恐嚇等如滋擾, 要檢控亦都係有困難, 因為要証明刑事恐嚇意圖並唔容意(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
(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如果佢合法收數,言語又無明顯令你感受威脅...唔容意証明佢恐嚇ge意圖,所以警方當電話滋擾處理亦有道理,起碼可以幫你跟進電話俾滋擾情況,有須要時作出電話滋擾ge 檢控,等你煩少樣先喇

以上粹屬本人隨意討論,本人無須為上述非專業法律意見負上任何責任
參考: 香港法例第200章第24條
2008-03-17 7:48 pm
收數公司的手法是不停打電話,接了說完又再打,以上已算滋擾。

你應該將當時你報案後上來的警察的警察編號及案件編號(警方會給你一張卡仔,那裡有你報案的編號及受理警局及電話)記下,親身到受理警局並向警局投訴警方甚麼也沒做,警方怎樣也需要處理的,滋擾報警無用的話那報警有甚麼用?

2008-03-17 16:02:21 補充:
[滋擾報警無用的話那報警有甚麼用?]
應該說,如果滋擾係犯法,警察接報唔做野,法律有乜用?

2008-03-18 12:01:51 補充:
如果收數公司致電時自稱是收數公司,己經係犯法。(不合法收數)
如果收數公司恐嚇你並說唔還要你死,己經係犯法。(刑事恐嚇)
如果收數公司電話打完又打打完又打,己經係犯法。(滋擾)
如果收數公司上門淋紅油破壞踢門等,己經係犯法。(刑事毀壞)

佢地收數已經有好多野唔准做,只係有時做左無人告。如果警察咁都唔受理就去投訴吧。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2: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17000051KK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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