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種族歧視

2008-03-16 8:50 pm
政府已承諾今年 2006 年完結前會立法

詳情如下



經過多年來的研究、諮詢及民間團體的爭取,政府終於承諾於 2006 年落實有關種族歧視立法的安排。

now 有什麼進展呀????
更新1:

OHHH NOBODY ANSWER

回答 (1)

2008-03-21 8:35 pm
✔ 最佳答案
No,becuese:
就平等機會立法方面與民政事務局人事調動致信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

民政事務局
常任秘書長
林鄭月娥女士︰

我們是一群關心香港人權政策的團體,希望早日見到有力的平等機會立法和措施,以及人權委員會的設立。但是,近期的一些政策轉變和人事變動,令我們擔憂政府在維護和促進人權的能力和決心。

自二零零三年六月政府公開承諾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以來,預備立法的工作一再延誤,甚至連政府告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法例草案予立法會的期限,也不能遵守;草案的內容亦不斷倒退:保障範圍收窄,免責條款增加。其中的阻力,不單來自部分商界人士,更是政府的內部,包括政府的高層,令人質疑政府落實種族平等的誠意。

更令我們擔憂的,是負責有關立法的前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先生 (Stephen Fisher),在籌備立法的關鍵時刻,因部分商界人士的反對及投訴而中箭下馬 — 在立法的關鍵時刻,被調離民政事務局,令人覺得「官商勾結」的批評不無道理。

另外,與余志穩先生同期離開的亦有多年來負責聯合國人權報告的首席助理秘書長田卓玄先生(John Dean)。而填補兩個空缺的公務員,較高級的一位在位不過兩個月,已辭職離開政府。期間,不單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不見進尺,性傾向歧視的立法亦不見任何進展,還有一些原有對少數族裔的資助和支援,也受到質疑。同期的少數族裔人士論壇、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和兒童權利論壇,均陷癱瘓狀態。至於政府早於二零零零年接納有關性別歧視條例的修訂,亦受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延遲上局牽連,未知何日方能落實。

余志穩先生在任期間就成立人權委員會事宜,曾確認有此需要,可是由於現行法例並不完善,未能滿足巴黎原則,而認為暫時條件尚未成熟,未能即時設立;他陳述設立人權委員會的多種可選擇路徑;他亦一再表示過,對成立人權委員會一事保持開放態度。可惜在余先生離職前後,政府又回到否定設立人權委員會的立場。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先生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的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提出設立一個由政府立法會議員及非政府組織代表的工作小組,研究及討論在港設立人權委員會的問題,至今尚未見到政府的回應。政府連研究及討論也不予回應,重視人權之說,又從何談起?

這些種種變化,能不令人相信「人亡政息」之說?

去年六月,曾蔭權先生宣佈參選角逐行政長官時曾發表施政綱領,提到重視平等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並明言要維護社會的多元化、提高包容性以及保障市民享有的人權和各種基本權利。我們希望能進一步了解:在關心平等機會及人權委員會等各方面,政府如何落實這些承諾,以及釋除政府人權政策和工作正在倒退的疑慮,我們希望你能盡速抽時間,與我們一眾關心平等機會及人權委員會的民間團體會面,商討有關問題。請你的秘書聯絡陳文慧 (電話︰9840 6478)。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28: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16000051KK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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