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怎樣辨離婚手續

2008-03-13 6:11 pm
我發現先生有外遇,
跟他吵了很多次,
最終大家決定離婚,
我想問, 怎樣辨離婚手續? (搵律師??)
收費大約幾多? (最平幾多??)
由搵了律師, 簽文件, 到正式承認我們正在辨離婚手續需要時間幾耐?
是否要先簽一份文件, 先協議分居兩年, 然後才正式離婚呢?
我們孕有一子, 那關於撫養權要何時才正式由法庭判決?
更新1:

由申請離婚開始起, 要多久才能取得由法庭給矛的"絕對離婚令"及"撫養權"?? (最重要的問題)

回答 (2)

2008-03-14 7:25 am
✔ 最佳答案
離婚案如果雙方同意;無仔女撫養權爭辯,從律師樓正式辦手續至法庭審結;大概一年三個月(法庭會給你一份form 6)

離婚理由 -
假如你希望爭取撫養權和善養費,大多會寫對方通姦,但你亦要提出證據,這點律師會告訴你.(希望是和平分開,沒有爭論)

律師費用:有小朋友但沒有爭議大概八千至一萬
撫養權:在第一次簽紙時巳經需要決定有否爭議

假如撫養權有爭議,小朋友有機會交由第三者托管(例如社署)

*假如你合資格,法援署可以幫你找律師的,只是需時半年!

還是找律師樓問清楚吧,查詢普通資料多不收費的.
參考: 自身
2008-03-14 12:20 am
香港法規規定,凡夫婦其中一人為以香港為常居地 (domicile in Hong Kong) 便可向香港的家事法庭 (Family Court) 提出離婚的呈請 (Divorce Petition) 。於雙方交換一定的文件後,家事法庭的法官 (Judges in Family Court) 便會開庭審理。
基本上,提出呈請的一方需於呈請書 (Petition) 上列出離婚的理由,多數為:
離婚的理由
• 分居一年以上並雙方同意
• 分居兩年以上
• 因對方的不合理行為如糟毆打,夜歸,欠債,嗜賭,疏忽照顧家庭等行為
• 通姦 (Adultery)
• 離棄超過一年 (Desertion)

呈請人的責任
提出離婚的人仕被稱作呈請人 (Petitioner) ,呈請人需於呈請書中列明所有有關資料,並將呈請書連同結婚正書正本及有關文件一同送交法庭,法庭會發出一個案件編號以資識別。
其後,呈請人必需將所有文件有效地交到對方即答辯人 (Respondent) 手上,這是必需的,因法庭不會在答辯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頒離婚令,除非該離婚呈請的理由為離棄。

撫養權

與贍養費一樣常見於婚姻訴訟中的便是子女管養權的爭執。如遇爭執,法庭的一貫立場必然是以子女的最大利益為前題,看誰能提供較合理的成長環境,誰能提供較合理的資源等。 始終感情問題是大人的問題,不應利用爭取子女管養權來達致爭產的籌碼。
一般法庭會要求索取社會調查報告 (Social Investigation Report) 來作判決的基礎,該報告是由社工於家訪後撰寫的。當一方獲子女的管養權後,法庭一般會批予另一方有合理探視權 (Right of Access) ,即獲管養權一方不能不讓另一方進行探訪,除非法庭另有命令。

收費
收費方面,一般均會桉時計算,每小時約港幣1,500元;但也有部份律師以全包形式收費,要向個別律師行查詢。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10: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13000051KK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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