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據了解消防處每次出動後都要由高級消防隊長,寫一份書面報告,交給助理消防區長或以上官員審閱;因為消防處的主要職責除了是撲滅火警、救急扶危之外,還要調查出車之目的是否符合處方的利益,以及火警和意外有沒有可疑之處等。
譬如一些火警,沒有明顯的起火徵兆,例如電線短路或有人不小心遺留火種等,消防一眼就會看得出;因為若是有人縱火的話,火場必會遺留易燃物品燃燒過的痕跡,而起火的象徵及速度也不尋常,消防處通常會將這類火災交給警方調查。
倘若火警涉及藏有過量危險物品,則會由消防處自行調查及檢控有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