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想這是值得商椎的問題,前業主所欠的債務及其他與他相關的事,是會順延至下一個業主?若是的話,那麼這絕不是一個有法治之地的香港了。
只可說,如那些兇宅,因真的有命案在該單位內發生,那就無可避免跟那單位一生一世。
但我看您的問題,不是由您而發生的。是您上手業主在擁有該單位業權時所發生,明顯是您的前業主當一知有此事發生,基於人性的自私,所以賣了給您就當以為這是可逃避的責任。
只可說,您當時購買是否已知悉此情況。若不是,還可說是前業主有心欺侮您呢?其責任某程度上一定是在前業主身上,怎會在您處呢?
但奇怪為何樓下的業主等到今時今日才向您追討呢?而小額審裁署又接納他的申請?要足足四年後才提出索償,是否樓下的業主有隱情沒如實向小額審裁署說明呢?
我們不是什麼專業法律人員或律師,在此問題上,我不想說這是否屬合情合法的事,但我是很質疑樓下業主對您這行動的。
我會提議您應徵詢專業法律意見為上,我不想給予一些錯誤的訊息去誤導您,以下是"民政署"各區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當 值 律 師 服 務 之 法 律 諮 詢 中 心
開 放 時 間
由 晚 上 六 時 廿 五 分 至 晚 上 七 時 四 十 五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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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民 政 事 務 處
( 星 期 一 )
沙 田 上 禾 輋 路 一 號 沙 田 政 府 合 署 四 樓
電 話 : 2158 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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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西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 星 期 一 )
香 港 中 環 統 一 碼 頭 道 38 號
海 港 政 府 大 樓 11 字 樓
電 話 : 2189 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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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 灣 民 政 事 務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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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民 政 事 務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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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05:18:28 補充:
什麼land law?不要誤解及誤導。
從田士廳查的是當時該單位有否被釘契,而樓下的業主等今時今日才向小額審裁署提出索償,明顯當年沒有作出此類要求,若有,而前業主又不理,才會在land search中看到。相信,當時沒有此舉動,那又怎會有記錄在land search 中?
欠債? 除非是破產,被人釘契,才會在田士廳的查冊中顯示出來。否則,個人的理財誠信只會在銀行的正面信貸資料庫中查到,這又與您何干?這是前業主的個人理財的事。
逢買樓在田士廳查冊,是律師的責任,又怎會不做呢?難道律師將他的前途交給您嗎?
2008-03-12 05:27:06 補充:
漏水當然需由樓上負責維修,但若是購買前的事,當時業權仍不是您,這是否仍需由您去負責呢?
在此網的我回答原則是,若我對該項知識或認知不足,那就不如不答,若是胡亂給予錯誤的資料給別人,提問者已煩惱不已,難道我們仍希望增添他的煩擾嗎?
再者,您可透過以下:
法律援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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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簡介: 為有需要及合資格的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2008-03-12 05:28:10 補充:
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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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3 15:17:57 補充:
a7day6nigh:
我對您沒有敵意,只是針對件事。
我看您對樓宇買賣及當中的法律一點也不認識,不個也不緊要,重要是有否心去學。不明則問,重要是不恥下問,而不是亂說一通。
再者,您從沒回應樓宇買賣的問題,我看您應不懂為多。此條您是完全答錯,申請按揭人沒錢還債,銀行追的是追貸款人,而不是層樓,換句話說,下手業主只要律師清徹業權,就算是銀主盤,也可買賣的。
2008-03-13 15:19:31 補充:
不過,此問題問的重點不是這些,我認為無意與您爭辯。這已超越及違背我是真心無私去回答提問者應知的知識。這兒不是鬧交網,亦不是我應花時間去與您理論的地方。
再者,問律師是需要付款的,找律師閒聊是每分鐘收費的。不是人人可以付出,若非那有此網的存在價值呢?所以我的原則是給予正確的答案給人,若我不懂,我絕不會違背良心去胡亂作答。這是無意思的!
2008-03-13 15:26:00 補充:
再者,我絕無不滿香港的法律,香港的法律權威及公正性,早已超越國際地位及獲得認同。只有對法律不明何解的才會以負面批判性地看事情。這是對個人的修為一點也沒有好處的。
說實在,在此網有太多這類人,總是不懂裝懂。還要先給您一口砂糖,再一啖糞。我想基本的尊重是應該人人都學習的,沒人說您一生下來就懂得所有事情,不懂,真的不是什麼的事,只要虛心學習,還得別人的尊重呢!
2008-03-18 09:22:55 補充:
所以我唯一給您的意見是,向法律尋求正確的意見。若您不想一下子就聘請律師,您可先向我所提的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看看他們的意見該如何。
但我見您原來已出庭了,那麼您不要再花時間,應花錢聘請律師才為最合適。
有些事情既然遇上不順,無可奈何也要破財檔災,這是不可避免的。
2008-03-18 09:29:57 補充:
再說,始終我們不是律師,不能給予您什麼正確的指引,只能說表達個人的理解與觀點,這些是不能解決您的問題。
有時在此網,若能問得正確的答案當然是最好。但往往大多數旁觀者給予的反而是錯得離譜的答案,更令您混亂及煩躁。
這是我見此網有些回答者有心胡鬧的地方,我反而覺得若遇上任何問題,最好不過就是從正途的去尋求法律意見為佳。而不是花時間在此提問,說實在,真正的律師不會在此回答,只有懂與不懂的人給予您看似正確還似錯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