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就係關於印尼女傭和菲律賓女傭犯左事例如偷錢..

2008-03-08 11:30 pm
我想問就係關於印尼女傭和菲律賓女傭犯左事例如偷錢、虐待少僱,有冇同樣列入香港入境署黑名單不準來港工作呢!
印尼 及菲律賓領事館對本港僱主存一份監察名單,僱主多犯過刑事罪行、虐待女傭、欠薪等,其實印尼女傭和菲律賓女傭犯左事例如偷錢、虐待少僱,有冇同樣列入香港入境署黑名單呢!但我所知有朋友以前請的女傭係偷錢及其他兼炒油魚,但佢仍然可以來港工作,是否香港僱傭公司為其賺取金錢而令香港家庭有不必要的浪費轉換工人呢!我知香港僱傭公司不理的、好似工人早上被炒跟住僱傭公司下午即幫佢找到一份新工作,這點是否有點過份呢!因為為求賺錢而不理香港每一個家庭,要冒著危險兼浪費金錢!其實我想問香港有沒有將這類女傭列入黑名單不準來港工作呢!皆因很多case父母出外工作,難為現今少主受難..>O<

回答 (1)

2008-03-18 12:26 am
✔ 最佳答案
非常可惜 !香港並無你所提及的「外傭犯事紀錄名單」。雖然我都認同應該要設立 ,但基於實際效用不大 ,所以直到如今仍祇有「僱主虐傭黑名單」!
為何會無效用 ?香港自詡為國際大都會 ,要講人權嘛 !誰人編制該名單隨時被告上法庭罪名是侵犯人權 !你要知香港的法例差不多是一面倒地支持外傭 ,加上勞工處 ,外傭所屬國的領事館 ,所謂社會熱心人士和外傭間的互相勾結 ,你作為一個終日營營役役搵兩餐的小市民 ,如何有足夠的時間和金錢來和他們周旋 。
還有就是真有該名單也是無用 !因為外傭會通過其他手段 ,如借用他人的身分或改名再申請來港 。我有朋友試過揀選了一個二十多歲的外傭 ,辦妥了一切手續 。外傭到港後去介紹中心接人時竟見來者是位四十多歲的中年婦人 。朋友當然立即向介紹人投訴 ,但對方說你選的就是這一個 ,所有資料完全正確 ,如不接受要買機票送她回國 ,並要再付費用才會替他再選外傭 。並警告我朋友再無理取鬧的話會將他的名字通知領事館 ,讓他以後就算經那家代理都無法聘請外傭 。這等條件任何人也無法接受 ,我朋友既不接走外傭也不理會該代理 ,並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以期退回佣金 。誰知消委會說對方已完成介紹工作 ,這個案例無法提供協助 。而對方更入稟勞工處說我的朋友毀約要作出賠償 ,最後結果我的朋友都要另購機票讓該外傭回國 ,並多付三個月的薪金以作和解費 。
所以在香港做外傭僱主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還是學我的朋友般轉用家務助理來協助乾手淨腳得多 !
希望可以幫到你 !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4.gif
參考: 易高 小小愚見 ,請賜教 !


收錄日期: 2021-04-21 23: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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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8000051KK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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