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假期一問 (急)

2008-03-08 4:41 pm
如果公司係放勞工假既,一年有十二日勞工假期啦,咁平時d例假點計...
係計每個月四日假定係每個星期有一日假呢?

回答 (5)

2008-03-08 6:16 pm
✔ 最佳答案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為僱主工作。
休息日的安按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為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1)固定性休息日--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佑僱員。
2)非固定性休息日--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如休息日適逢法定假日,應於翌日補假。
2008-03-08 6:44 pm
例假係每7日就有1日, 所以一年應該有52日例假, 如果嗰個月有5個星期, 咁你就有5日假....

但勞工假同例假係分開的, 如果撞正勞工假同例假同一日, 就第二日補番, 但幾時放例假同補例假係僱主安排的(雖然有得同佢商量, 但最終決定權係僱主), 所以我覺得非常之唔公平.
2008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
1. 1月1日
2. 農曆年初一 (2月7日)
3. 農曆年初二 (2月8日)
4. 農曆年初三 (2月9日)
5. 清明節 (4月4日)
6. 勞動節 (5月1日)
7. 端午節 (6月8日)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9. 中秋節翌日 (9月15日)
10. 國慶日 (10月1日)
11. 重陽節 (10月7日)
12. 冬節 (12月21日) 或 聖誕節 (12月25日) (由僱主選擇)
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例假)
2008-03-08 6:01 pm
例假是每個星期有一天例假的,只要在一個星期內放,沒有定是那天放,勞工假是還勞工假的,不可與例假一起計,希望幫到你
2008-03-08 5:59 pm
如果公司係放勞工假既,一年有十二日勞工假期啦,咁平時的例假係每個星期有一日假.
參考: 從事會計師樓工作的我.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5: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8000051KK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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