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在工作時間要做產檢,公可係咪一定要批准?

2008-03-08 7:56 am
請問若在工作時間要做產檢,公可係咪一定要批准?唔該。

回答 (2)

2008-03-14 8:33 pm
產前檢查可參考 (疾病津貼)

在公司受僱12個月內每服務滿個月, 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 之後每服務滿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領取疾病津貼資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 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醫生證明書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如果你沒有受僱滿1年, 你便沒有有薪病給你累積, 如有同上知道可累積多少, 在此產前檢查均可放假作檢查)

http://www.labour.gov.hk
2008-03-08 9:00 pm
如果你做滿三個月之後先有咗的話就一定有但係扣唔扣錢定係出四份三人工就唔知啦!但係一定要醫生紙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5: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7000051KK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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