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駕駛 + 法律責任

2008-03-08 6:10 am
早前因乘的士(我是該名乘客) , 觀察到司機有不正當駕駛行為 , 已向警察舉報 , 並且會再進一步去正式落詳細口供 .

請問 :
1.假設正式落案起訴該名司機 , 我是否一定要出庭 ? (我因工作關系 , 未必一定能有時間出庭.)
2.我是否有需要請律師 ? ( or 在甚麼情況下我要請律師? )
3.如我未能出庭 , 是否等於司機將不會被控告 ? (有關方面是否仍會就我所提供的 infomation 去審理呢 ?)

謝謝各位幫忙 ~ thz

回答 (2)

2008-03-08 7:04 am
✔ 最佳答案
1. 睇吓控告個司機乜野罪啦. 如果係cut綫, 不依從路牌等只會罰錢嘅小事, 而個司機又認罪, 就唔使你出庭. 如果係危險駕駛等可判坐監嘅控罪, 又或者個司機唔認罪, 咁你就會要出庭作証.
2. 你係証人身份, 唔使請律師.
3. 法例規定, 如果法庭俾証人傳票你, 就一定要準時出庭. 除非有好理由, 例如: 不在香港或病入膏肓, 否則無理缺席(要番工 / 無時間唔係法庭接受嘅理由. 法例規定你僱主要俾你放假出庭), 會有可能被判蔑視法庭, 可判坐監. 就算你跌斷腳入醫院, 法庭都會等你好番再審. 所以你所講嘅 "...未能出庭 , 是否等於司機將不會被控告" 情況係好少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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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 SECT 36 對不服從證人令或證人傳票的懲罰

任何人:

(a)沒有確當的辯解而不服從規定他須到某法庭席前的證人令或證人傳票; 或

(b)被正式要求宣誓或提供證據時拒絕宣誓或提供證據, 即屬就藐視該法庭有罪, 該罪可由該法庭循簡易程序予以懲處, 如同是在法庭席前犯的藐視罪一樣.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3-08 6:00 pm
如果司機認罪,你可能不一定需要出庭做證人.至於是否可以用工作理由缺席審訊,相信真係好難.
基本上如果司機不反控你,是無需律師代辦.
假設舉證在你而又不能出庭,再者司機不認罪,那入罪機會好微.所以如果你決定要伸張正義那就必須要有犠牲小我的精神.
如果你係打算在這個案件上追討一些賠償,這你就要把所有證據好好保存,以便司機被定罪後可以申請民事索償.

收錄日期: 2021-04-20 19:56: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7000051KK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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