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老人福利金叫做生果金?

2008-03-08 12:32 am
為什麼老人福利金叫做生果金?

生果金是何年何月創立?

最初是多少?

現在是多少?

生果金可以叫做送比老人家...棺材本...嗎?

回答 (1)

2008-03-08 5:04 am
✔ 最佳答案
 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是公共福利金的其中一種(另一種是津助傷殘者的傷殘津貼),應該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才設立。
 當時的港英政府,仿效英國的福利制度,決定向年滿六十五歲的人士每月發放一筆過的津貼,去補助他們生活上的需要;由於這筆津貼金額微薄,像一個人給錢老人家買生果吃一樣,故亦俗稱為生果金。
 最初這些生果金每人僅得百多元(港幣,下同),而且不需接受資產審查;後來港英政府為防止有經濟條件較佳之長者濫用該服務,故在六十五至六十九歲的申請人中設立資產審查,七十歲以上的人才可免審查,確保公帑有效分配給有需要的人士。
 現時六十五至六十九歲的合資格人士,每人每月可獲六百零五元,七十歲或以上的人士則為每月七百零五元。而對上一次調整生果金金額是在一九九七年。
 生果金本身是一個津貼,並不是用作社會保障之用,若長者沒有人供養,他們是可以申請長者綜援的(綜援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類援助措施),按照居住人數及環境等,去發出綜援金額。但長者綜援申請人,必須接受社署資產審查,且要求子女向該署保證不能供養雙親,社署才會審批這些長者綜援;而欺騙這些綜援的長者,亦一樣要接受法律後果。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00:37: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7000051KK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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