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再結婚

2008-03-07 10:09 pm
請問如果離婚後再結婚, 法律上是否必需通知前妻/夫??? 謝謝!

回答 (3)

2008-03-08 2:45 am
✔ 最佳答案
離婚後再結婚使唔使通知對方,
係取決於有冇拎緊對方贍養費,
因為好多法庭判決贍養費時,
亦會同時立下終止令,
通常直到任何一方死亡或接受贍養費一方再婚
而比贍養費一方再婚,就可要求法庭重新評估
希望幫到你
參考: 睇書,不過忘記左咩名
2008-03-08 12:39 am
當然無咁既須要,離婚後就各行各素,你想結婚或唔想結婚都唔再關佢事,絕對無須要通知,或許你哋重有來往的話,當你再婚之時可以請佢嚟飲番杯。
2008-03-07 11:10 pm
法律上是不需要通知的,

你只需要帶同你既最終離婚令去婚姻註冊處登記就可以了!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6: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7000051KK0089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