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表抽居屋

2008-03-06 10:16 pm
本人是大學四年級生, 還有數月便會畢業, 本身與父母及一妹租住在公屋中

我想趁而家申請居屋, 未知能夠與否... 因為我相信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會超過$11,500

我有兩條問題:

1) 未知我能否加上我媽媽的名字在抽居屋的白表格裏呢? 因為我現正居住的公屋的戶主名字是我的爸爸

2) 如果未能加上媽媽的名字, 將來入息超過$11,500的限額還可以接受居屋申請嗎?

謝謝~

回答 (3)

2008-03-06 11:39 pm
✔ 最佳答案
1。不能夠。在法律上夫妻本為一體,除負債外,資產及福利為共同擁有。我是有根有據的:

第三期白表申請書及須知
http://hos.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static/file/b5/residential/hos07/phase3/pdf/AG_WhiteForm.pdf

第5頁7A


七: 凡用白色表格申請購買而非「租者置期屋計劃」(以下簡稱租置計劃)單位業主的人士,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以下列家庭組合申請:
(A)(1)單身人士(註一)
  (2)以家庭組合申請的人士,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的關係須屬下列其中一類:
   (a)夫妻(結婚證書必須在申請書截止日期前已發出);
   (b)父母子女;
   (c)祖父母與孫兒;
   (d)其他親屬。
  上述(a)、(b)類屬核心家庭,(c)、(d)類屬非核心家庭。屬(c)類的家庭,若能證明孫兒的父母均已去世,則會視作核心家庭,否則仍屬非核心家庭;但如祖父母均名列於申請書內,而其中一方為申請人,則可視作核心家庭。白表非核心家庭的選樓次序會在所有白表核心家庭之後。而白表單身人士的選樓次年則會在所有白表家庭組合的申請人之後。輪到他們選樓時,白表單身人士可選購當時可供出售的任何而積的單位。
   成功購得單位的人士(包括單身人士)及配偶日後不能再申請房委會/房協轄下任何房屋資助計劃。
  (3)申請書內各成員須與申請人共住。申請書各家庭成員的配偶,均須名列同一份申請書內,但如有離婚文件證明他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家庭成員中若有未滿十八歲者,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均須名列同一份申請書內。

(註一): 單身人士包括:未婚人士、離婚人士、喪偶人士及其配偶並沒有香港入境權的已婚人士。就沒有香港入境權而言,任何擁有入境權但需遵守居留條件(而居留期限的有關條件除外)的人士,均不作擁有香港入境權論。



2。在你買樓之前,需受入息限制;但了樓之後,過完海就是神仙,話之你賺十萬九千七一個月,無人理,亦無規限。不過你的最大問題應該是,你沒有入息,銀行如何批按揭給你!??
參考: 2007年第二期居屋白表申請人之一,第三期會繼續申請。
2008-03-06 11:52 pm
sorry上面那位:
一)你係唔可以只係同你媽媽 (因為爸爸媽媽一定要起唔可以只用一 個,正因為佢地係夫婦)

二) 你可以同你個妹一起申請

三) 你自己申請

四)排公屋你/妹妹滿18歲就申請 (記得除名)

千其唔好加你媽媽個名一定唔得
參考: 過來人(我自己)
2008-03-06 10:31 pm
首先,你們要先去房屋署刪除你和你媽媽的公居住戶身份,才可以入白表申請居屋。但你們要有一定入息,最好用入息的三分之一用來供樓,如你們二人都沒有入息,銀行就不會批按揭給你們。因為4月就會揀樓,三個內會完成所有程序。所以入息既不能超過$23000(二人),但也不能太低。
如果仍有問題,你可以致電到房署熱線2712 2712,那裏有專人接回答你的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5: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6000051KK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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