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一問....thx

2008-03-06 7:44 pm
婚前協議在港無約束力
咁咪好多人可以結婚一兩年離婚..之後分錢
咁咪整到好多人遲婚....出生自然少
香港唔係叫人生多d....是否應該改法呢?

回答 (2)

2008-03-06 8:04 pm
✔ 最佳答案
其實真正相愛及信任的人就不會有什麼"婚前協議"; 既然知道要離又何必結婚呢?
我相信好少人有"婚前協議"的, 所以不會導致:好多人可以結婚一兩年離婚..之後分錢
有錢人才會怕人分佢d錢, 但大部分人結婚時好年輕, 都無乜錢, 使乜驚.......
樂觀d睇, 假結婚會少咗, 因為怕俾唔愛的人分了錢
其實遲婚和婚前協議應該係無直接關係的, 就算婚前協議在港有約束力, 都不見得d人會早d結婚, 遲婚有好多原因的
所以"婚前協議在港無約束力"不能推論出"....出生自然少"。就算婚前協議在港有約束力, 都不見得d人會生多兩個
So, 不應改法
2008-03-06 8:23 pm
good idea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09: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6000051KK0061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