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 傷 及 燒 傷 即 時 處 理 方 法
雖 然 大 部 分 的 人 對 燒 燙 傷 處 理 口 訣 耳 熟 能 詳 , 但 一 旦 發 生 燒 燙 傷 意 外 時 , 反 而 會 忽 略 就 醫 前 的 緊 急 處 置 , 以 致 錯 失 搶 救 的 時 間 。 掌 握 黃 金 時 間 針 對 燙 傷 部 位 做 正 確 的 處 理 , 其 實 就 能 將 傷 害 降 至 最 低 。
人 類 的 皮 膚 在 接 觸 到 攝 氏 50 度 的 溫 度 約 10 分 鐘 才 會 遭 受 傷 害 , 一 旦 接 觸 到 攝 氏 70 度 , 只 要 一 秒 鐘 就 會 導 致 燒 燙 傷 。 受 到 一 級 燙 傷 , 即 皮 膚 的 最 表 層 受 損 , 在 燒 燙 傷 後 , 皮 膚 會 出 現 紅 腫 及 痛 , 應 要 立 即 局 部 降 溫 以 減 低 傷 害 , 沖 涼 水 是 最 可 行 的 方 法 。 沖 洗 的 時 間 愈 早 愈 好 , 約 沖 5 分 鐘 左 右 , 之 後 可 小 心 把 衣 物 剪 開 , 可 自 行 塗 上 燙 火 藥 膏 , 或 以 濕 布 包 裹 到 醫 院 求 診 ; 二 級 燙 傷 , 即 表 皮 已 有 脫 落 , 起 出 水 泡 , 也 要 以 涼 水 沖 洗 , 不 要 因 為 怕 受 到 感 染 而 不 敢 沖 洗 , 沖 洗 的 時 間 與 上 述 一 樣 , 疼 痛 有 減 輕 跡 象 時 , 亦 可 以 濕 布 包 裹 求 醫 。
至 於 第 三 級 燙 傷 及 燒 傷 , 因 已 損 害 到 真 皮 層 , 神 經 亦 已 遭 受 破 壞 , 所 以 患 者 不 會 覺 得 傷 口 痛 楚 , 此 時 應 立 即 送 院 處 理 傷 口 。 因 皮 膚 壞 死 , 2 至 3 周 後 會 化 膿 , 不 可 能 自 然 癒 合 , 瘢 痕 引 起 畸 型 或 失 去 功 能 , 嚴 重 可 能 需 要 進 行 植 皮 手 術 。
亦 要 切 記 , 當 燙 傷 或 燒 傷 時 , 不 要 以 冰 敷 傷 口 , 因 為 冰 可 以 加 重 已 受 損 皮 膚 的 傷 害 。 此 外 , 亦 不 要 以 牙 膏 及 豉 油 來 塗 抹 傷 口 , 這 些 物 質 均 對 降 溫 沒 有 幫 助 , 也 不 要 自 行 刺 穿 水 泡 , 如 處 理 不 當 , 傷 口 會 受 細 菌 感 染 而 引 起 併 發 症 。
圖片參考:
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7.gif
2008-03-05 22:03:12 補充:
處理方法
(1) 將傷病者移離熱源。
(2) 檢查傷病者的呼吸及脈搏。
(3) 檢查傷病者的受傷情況。
(4) 降溫及處理傷口。
用清水沖洗其傷口,降低傷口溫度及減輕痛楚,跟著用消 毒敷料遮蓋傷處。
如為面部燒傷,可用布或三角繃帶覆蓋其面部及為他
包紮;但覆蓋之前必須先在布或三角繃帶上根據眼、
鼻、口的位置剪孔。
(5) 處理休克。
(6) 把傷者盡速送院。
2008-03-05 22:04:22 補充:
注意:
- 切勿弄破水泡。
- 切勿在傷處塗上任何化學藥物。
- 切勿用冰敷傷處。
- 切勿把黏附傷處的焦衣碎塊撕走。
- 切勿面向傷處咳嗽或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