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陪審員假

2008-03-06 12:53 am
我被抽中今個月要去做一件死因聆訊的陪審員, 請問香港法例有冇規定公司可唔可以要我請annual leave去做陪審員? 法律上僱員做陪審員的日子裏, 僱主是否可以扣僱員人工?

回答 (1)

2008-03-08 6:25 a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3章<陪審團條例>第33條(c) - 對因僱員擔任陪審員而歧視僱員的僱主的處罰:

任何僱主不得因其僱員根據《 死因裁判官條例》被傳召在根據該條例進行的研訊中出庭任陪審員而終止僱用或威脅終止僱用其僱員, 或在任何方面歧視其僱員. 任何人違反規定,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25000及監禁3個月.
公司要你請annual leave去做陪審員或扣你人工, 都屬歧視你. 即係犯咗法.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4: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5000051KK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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