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落街買野食,冇帶身份證,要比人告??

2008-03-05 2:25 am
本人19歲,事發當日,我落街買野食,係街邊垃圾房附近見到張椅,幾新,我就諗住拎返屋企啦,點知拎到樓下既時候比差佬捉住我,叫我拎身份證,我話冇帶,係屋.之後,差佬問我張椅邊度拎,我話係垃圾房,佢唔信,要我帶返去見地,我好老氣同佢講我唔係偷,係汁,佢地唔信,係都要我帶佢地去睇,之後我帶左佢地去啦,問過好多人,最後證明左我唔係偷野.可能佢地係查緊期間我係甘串佢,係d差佬串我先,我咪同佢串囉,勁狗呀d差佬一味想屈我偷野,好彩有人證明到我唔係偷,之後d差佬唔順氣,就捉我冇帶身份證出街,我話帶佢地返屋企拎,佢地又唔肯,死都要捉我返差館,我話叫佢地係度等我阿媽拎落黎佢地又唔肯,之後就捉左我返差館,叫我阿媽拎身位證黎接我走!!佢地重話要告我...唉!!今日我收到告票啦!!唉....點算呀...又要比人罰甘多錢!!我真係冇錯呀ma...有冇人可以教教我,如果我唔認錯,可以點講!!如果我有足夠理由解釋我點解唔帶身分證就唔洗比人告啦!!告票話我犯左 入境條例 (第115章) 第17c(2) (a) 及 17(3)

有人可幫幫我嗎??
有一問題想問,我係樓下比人捉冇帶身分證,警察唔係應該跟我返屋企拎咩??

回答 (4)

2008-03-05 3:42 am
✔ 最佳答案
法例係無講明警察係有義務跟你返屋企拎身分證的. 佢查你身分證, 你已年過15歲, 又無帶身分證, 咁你就犯咗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17c(3)條. 就係咁簡單.
通常你合作, 就有人情講 - 差佬都唔想搞大佢 - 但你寸佢, 佢咪玩你兼告你囉! 揸正嚟做, 你奈佢唔何.
但係之不過, 第17c(3)條亦有列明, "...但在就本款所訂罪行而進行的法律程序中, 被控人如能夠就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一事提出合理辯解, 即可作為免責辯護."
如果你可以證明你被查身分證的地點距離你屋企步行距離在5分鐘內, 又或直情屬你屋苑範圍, 而你只不過係落去買少少野, 咁你就算係可以 "提出合理辯解". 法官通常係會接受的.
但請注意: 法官亦有權唔接納你解譯. 如果你唔認罪又輸咗, 會罰多千幾蚊堂費.
博唔博就你自已決定嘞!

2008-03-04 19:44:34 補充:
入境條例 - SECT 17C
身分證明文件的攜帶及出示

任何人如年滿15歲及是身分證持有人, 在任何警務人員規定下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閱。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即屬犯罪, 經定罪後, 可處第2級罰款︰但在就本款所訂罪行而進行的 法律程序中,被控人如能夠就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一事提出合理辯解, 即可作為免責辯護。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Veni - Vidi - Vici
2008-03-14 10:40 am
去搵議員幫手,
佢地有免費法律詢問,
如果你真係好理據,佢地會幫你去信有關部門,
最緊要議員有一家定之權勢,
佢地講一句,好過你平民講三句。

去搵民主黨的議員問下啦,
又唔洗錢既。
2008-03-05 5:36 pm
上面師兄講得對,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就可以免去責任, 不過在你決定是否認罪前, 應想清楚一下:

1. 你當時的位置, 是否真的很近你的居所;
2. 當時你的衣著是怎樣的;
3. 你是否有在警處落口供;

如果你覺得係比人屈, 可考慮向警監處投訴.
2008-03-05 7:52 am
輸左要罰幾千蚊堂費??
如果認左罪都要罰成2千蚊...唉!!
堂費點計嫁??
我真係係5分鐘路程之內!!
甘博唔博好??

2008-03-05 17:14:22 補充:
我果陣時係著緊睡衣睡褲同著拖鞋!!
佢第一個問我拎身分證既地點係樓下
之後佢係垃圾房果度告我冇帶身分證,
甘點算??
佢第一時間問我果時,冇即時捉我冇帶身分證,事後先捉?
可否抓著呢一點來跟法官求情?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6: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4000051KK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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