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屋, 請幫忙解答

2008-03-04 10:59 pm
本人已離婚, 與女兒申請了公屋, 目前有意取綠表申請居屋, 請問:
1, 做銀行按揭, 是否要出示入息證明?
2, 我入息只是八仟, 沒有存款. 靠男朋友幫我供, 會批我的申請嗎?
3, 我男朋友入息已超公屋入息限額 如果我們結婚了,
是否要向房屋署申報, 申報後有什麼結果?
4, 我們結婚後才買居屋好?還是現在以我們母女名義買好呢?
(如果不需入息證明的話)

盼熱心人士指點迷津. 感謝!
更新1:

多謝你的回答, 我仍有疑問: 1,聽說朋友可以做担保, 銀行即可批你按揭. 是這樣嗎? 3, 如果我們結婚了, 已超出25000 的限額, 怎麼辦?

回答 (1)

2008-03-05 1:49 am
✔ 最佳答案
1. 你遞申請表時,房署已經要查核你的入息,看有沒有超出限制,2人至 7 人家庭入息上限是 $25000。做按揭時一定要出示入息証明,要注意的是銀行會自設入息下限,保證申請者有能力供款;
2. 以你的入息應該過不到銀行一關,而男友又沒有法律名份,銀行不會接受。
3. 如果你能成功買了居屋後才結婚,就不需要理會房署了。
4. 老實說:月入 8 千,冇銀行會給你做按揭的。如男友收入超過公屋限額,那就先結婚,再用 3 人家庭申請,當然要你們的總收入,不超過 $25000 才成。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10: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4000051KK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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