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追討學生資助法律問題15分

2008-03-04 8:00 am
A先生是一位大學生,為了幫助B先生渡過難關,而向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借了一筆錢,當然B先生本身是A先生的保薦人。後來很不幸,B先生已經向政府申請宣佈破產了,A先生又没有能力償還這筆錢,政府已經去信追討A先生要還錢,在這個情況,請問A先生是否必需償還款項???如果要償還,可否從法律上先追討B先生先還錢呢???thank you very much.

回答 (1)

2008-03-04 8:18 pm
✔ 最佳答案
從民事角度嚟睇, A係向政府借呢筆錢嘅人, 咁當然要償還款項. 如果A没有能力償還這筆錢, 咁B作為擔保人, 政府就會追B還錢.如果B已經向申請破產, 咁政府就會追番A, 甚至申請A破產. 但咁耐以來, 好少聽見政府申請學生資助債仔破產, 因怕俾傳媒吠吖嘛! 政府通常會同債仔傾分期, 攤長慢慢還.
但A向政府借呢筆錢時, 係根據學生資助計劃的. 有規限用途, 貸款表格亦列明此點. 而A將錢借咗俾B, 其實已犯咗詐騙罪.
建議A從其他地方借錢還番俾政府, 又或盡快同政府傾分期, 以免愈揭愈臭, 愈搞愈大劑.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4: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4000051KK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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