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探親)雙程証人仕可否在香港開設公司?

2008-03-04 7:28 am
以探親名義持雙程証人仕可否與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開設公司?

另外,此雙程証持有人若以香港公司雇主身份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會否違犯任何居留條件或法律?

回答 (2)

2008-03-04 10:04 pm
✔ 最佳答案
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原則上就是歡迎各類人仕在港經營業務,而香港商業登記處亦都接受持雙程証人仕和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註册開設公司,手續是要該名雙程証人仕之內地身份証副本和另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之身份証連同$2600登記費就可登記。另外,若雙程証人仕若以香港公司僱主身份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他得委托一名香港居民作為其代理人,而入境處則要求該名雙程証持有者只當著僱主之身份而不能涉及任何工作。如能做到以上的一切就不會違犯任何居留條件或法律。希望以上的資料能幫到你忙!

2008-03-13 16:26:03 補充:
你話日常見客就當然你唔出聲就冇人知,你只可同嗰客講有關業務上之事既時候,最好就係有多一個人或伙伴在塲,而報價亦可由他人出口,而生意上的一切談話是可以的,但有關合同的簽名等最好就可免則免,最好由代理人或伙伴代簽。到它日有永久居民身份之時就乜都可做了,請暫時容忍一陣罷!
參考: 入民處及商業登記處資料
2008-03-07 12:20 am
就算無雙程証都可以在香港開設公司,當公司成立後,你更可以以商業業務伸請多次來回嘅証件。

"不能涉及任何工作"係你可以同D客SOSO不過如果講公事就要有你嘅職員在場,或你同個客講好條件之後就交比職員負責。

報價E D小事就交比其他人做啦

收錄日期: 2021-04-14 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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