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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兒童之職能治療
何謂兒童職能治療:
兒童職能治療的前提是以全人的觀點來瞭解兒童在家庭、學校和社區等不同情境中的職能表現,包括日常生活技巧、學校適應學習、遊戲休閒和人際互動等。藉由晤談、測驗、情境觀察等方式,確定兒童的問題並分析影響兒童每天的職能表現之因素,進而與家長或其他相關人員共同訂定治療計畫、使用專業技術等來促進兒童的發展,或透過調整環境、提供輔具的方式來提升兒童的生活與學習品質。
職能治療與視覺障礙兒童:
視障兒童常需兒童職能治療師的服務。瞭解與改善視障兒童呈現的功能問題時,首先需評估兒童的視覺功能、如何使用應有的視覺能力及評估兒童是否具備視覺復健的潛力。因視障兒童常「視而不見」或不知如何運用接收到的視覺訊息來跟環境或人進行互動,此外有些兒童可藉由視覺復健來誘導低階或高階視覺神經傳導的發展或整合。其次,評估因視覺障礙造成發展或功能上的次發性問題,例如在手部操作或移行方面,視障兒童常受限於缺乏足夠的感覺刺激、探索動機與經驗,導致動作發展顯著落後於一般兒童。最後,視障兒童除視覺問題外,也可能合併其他的發展障礙,如自閉症或腦性麻痺等。所以面對視多障兒童,除處理視覺及視覺相關問題外,也需將其他發展上的問題合併在治療計畫中。
兒童職能治療的服務方式與內容:
(一) 評估:協助家長及相關人員瞭解兒童問題,共同擬定後續治療及教育計畫。
評估項目
1.視覺發展與視覺功能。
2.視覺功能與其他感官知覺、動作間之整合表現。
3.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包括進食、穿脫衣物、個人衛生、行動位移、遊戲休閒、學校學
習等。
4.感覺知覺動作發展:包括對各種感覺輸入的調節及區辨能力,感覺知覺與動作之整合
能力,神經肌肉骨骼系統功能,軀**穩定度和靈活度,口腔動作、精細動作及大動作
功能評估等。
5.家或學校環境之評估:包括環境安全、環境障礙物、學習環境之器具或材料之適當性與
擺放等。
6.輔具需求評估:包括生活照護(如擺位、特殊湯匙)、學習(如特殊剪刀、筆套)、遊
戲休閒(如特殊開關玩具)等。
7.認知學習技巧。
8.心理社會功能。
(二) 直接治療:由職能治療師設計及執行治療性活動。
配合兒童的興趣及能力,依據評估的結果設計功能矯治性活動來提升兒童各方面的能力,或是運用調整環境、訓練使用輔具和其他替代方法,使兒童可以用其優勢能力來學習。
(三) 諮詢:對家長提出的問題提供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