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岳飛的一d問題

2008-03-02 11:46 pm
岳飛令你哋得到既啟示/意義及承擔感:(30-50字)

喜歡岳飛既原因是:(15-20字)

回答 (3)

2008-03-03 5:48 am
✔ 最佳答案
岳飛

岳飛(1103-1142),字鵬舉,河北西路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人,農家出身。宣
和四年(1122年),應募為兵。靖康元年(1126年)十二月,岳飛拜見康王趙構,
補為承信郎。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趙構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登基,是
為宋高宗。岳飛曾上書言事,因「越職」而剝奪官職。此後,岳飛便分別在張
所、王彥、宗澤部下抗金,屢立戰功。建炎三年(1129年)冬,金將完顏宗弼(金
兀朮)率軍渡江南侵,宋諸將皆懼,獨岳飛力戰,轉戰於廣德軍(今安徽廣德)等
地。

建炎四年(1130年),完顏宗弼攻常州,岳飛屯兵於宜興縣。金人再攻常州,岳
飛四戰皆捷。完顏宗弼趨建康,岳飛在牛頭山設伏兵,並乘夜擾亂金營,又於
龍灣大破金軍。完顏宗弼只好奔淮西,岳飛收復建康。紹興元年(1131年),岳
飛隸屬張浚,轉戰於江南西路和淮南西路等地,紹興四年(1134年),岳飛任荊
南、鄂岳州制置使,率軍北上,破金與偽齊劉豫的聯軍,收復了湖北、河南諸
地,岳飛陞為節度使。這年冬,他又出兵援救廬州(今安徽合肥),擊敗金軍與
偽齊軍。紹興五年(1135年),他鎮壓了鍾相、楊么起事,陞為招討使。次年,
又改為宣撫副使,再次揮軍北上,攻佔了鎮汝軍、商州(今陝西商縣)、伊陽(今
河南嵩縣)、長水(今河南洛寧西南)等地,直逼蔡州(今河南汝南)。


紹興七年(1137年),岳飛陞任宣撫使,積極準備北伐,但這時宋高宗和秦檜卻
正加緊議和。紹興十年(1140年),金軍再次南侵,岳飛在郾城和潁昌府(均在今
河南),以少勝多,打擊了金軍的主力。當時岳飛所部稱「岳家軍」,因屢戰皆
捷而使金人喪膽,謂「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當時岳家軍接連獲勝,其前鋒直
抵朱仙鎮,拒汴京僅四十五里。各地抗金力量乘時而起,使黃河以南金人號令
不行。岳飛見國土將復,歡喜地向部下說:「直抵黃龍府(在今吉林長春北面的
農安縣,為金人完顏部故地),與諸君痛飲耳!」

正當岳飛準備渡河、乘勝挺進之時,高宗卻連下十二金牌,命岳飛班師。紹興
十一年,岳飛等被召回臨安,解除了兵權,終被罷官賦閒。金人以「必殺飛,
始可和」為和議條件,要高宗殺岳飛。高宗恐怕岳飛收復故土,「迎還二聖」,
令其皇位不保,遂授意秦檜製造冤獄殺飛。同年十月,秦檜等人以「莫須有」
的罪名,誣陷岳飛謀反,十二月二十九日,將岳飛殺害於大理寺獄。宋孝宗繼
位後,為岳飛平反。淳熙五年(1178年),追謚飛為武穆,寧宗時又追封為鄂王。
參考: 網址
2008-03-03 4:14 am
1.項天立地的人永遠被小人陷害,但歷史會主持公義。
自已develop下
2.其忠義報國,不畏強權的精神。
參考: me
2008-03-02 11:49 pm
岳飛(1103-1142)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今屬河南) 人, 農家出身。少時勤奮好學﹐並練得一身好武藝。其母在他背上刺「精忠報國」四字, 岳飛以此為一生處世的準則。

北宋宣和四年(19 歲)時, 應募為兵。岳飛投軍後﹐很快因作戰勇敢升秉義郎﹐不久金軍攻破開封﹐俘獲了徽﹑欽二帝﹐北宋王朝滅亡。次年﹐趙構(高宗)建立南宋王朝﹐岳飛上書高宗﹐要求收復失地﹐被革職。不久隨東京留守宗澤,守衛開封,任統制。

建炎三年( 1129 年)﹐金將兀朮率金軍渡江南侵﹐岳飛移軍廣德﹑宜興﹐堅持抵抗﹐攻擊金軍後防。次年, 收復建康(今江蘇南京)﹐金軍被逼北撤。之後﹐岳飛升任通州鎮撫使﹐擁有人馬萬餘﹐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作戰驍勇, 「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的抗金勁旅〝岳家軍〞。

紹興三年(1133 年)﹐岳飛因剿滅李成﹑張用等土匪和叛軍﹐得高宗所獎"精忠岳飛"的錦旗。次年他又率部擊破金傀儡偽齊軍﹐收複襄陽﹑信陽等六郡。岳飛也因功升任清遠軍節度使。

紹興十年(1140年), 岳飛與兀朮在郾城決戰, 大破金軍精銳鐵騎兵〝鐵浮圖〞和〝拐子馬〞﹐乘勝進佔朱先鎮﹐又相繼收復鄭州、洛陽等地。

朱先鎮離汴京僅四十五里﹐岳飛招兵買馬﹐積極準備渡過黃河收複失地。兩河義軍也紛起響應。這時高宗﹑秦檜卻一心求和﹐連發十二道金字牌﹐命令岳飛退兵班師。



岳飛回臨安後﹐即被解除兵權, 改任樞密副使。金人以「必殺飛, 始可和」為和議條件,高宗恐怕岳飛收復故土, 皇兄欽宗放還, 令其皇位不保, 逐授意秦檜等人彈劾岳飛, 先罷其樞密副使之職, 再捕岳飛入獄,連夜在大理寺受審。在萬民請命之下,岳飛悲壯而豪邁的說道:



「岳飛有生之日,皆是報國之年。諸君聽我說,好好回家,
各安生理。或戰或和,朝廷自有處置。岳飛但等這一案照對
完畢,便向官家請纓,誓必驅盡金虜,還我河山!」


十二月二十九日, 以莫須有(「也許有」之意)的罪名, 將岳飛殺害於大理寺獄。岳飛死時,年僅三十九歲。臨刑前,岳飛在獄案上揮筆 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表示了對投降派的最後抗議。

「天下聞者,無不垂淚,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云」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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