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 業主連租約賣,作為租客…

2008-03-02 5:17 pm
有咩要注意?

我住個度係用石油氣既,原本舊業主幫我申請晒水電石油氣,我收到單就俾錢。
而家舊業主當然會終止帳戶,但個新業主就唔肯申請,我自己申請左水電,都算啦。點知石油氣公司話一定要業主先可以申請,而且要俾轉名費,咁我當然攪唔到(亦唔想攪)…

(1) 而家舊業主取消左,想退按金,但石油氣公司要拆左錶or新業主黎申請轉名之後先退俾佢;
(2) 新業主講過唔會申請;
(3) 我就唔諗住俾石油氣公司入屋拆錶(因為咁樣舊業主一日未拎返按金,佢就會繼續落力去追新業主);
(4) 我呢個租客問過石油氣公司,佢話暫時都會俾我用住先(雖然舊業主取消左),等到下個月先算;
(5) 而舊業主就話已經透過地產經紀追緊個新業主攪轉名。

咁如果新業主一直都唔申請返,以上困局可以點收科?
sorry講得比較亂,如果唔清楚可以要求補充!
請幫下手,thanks!!

回答 (1)

2008-03-02 9:12 pm
✔ 最佳答案
您的新業主真的是不通情達理的人啦!
我想作為業主的保障自己是需要,但有些情況是不能不接受。您說水、電、煤要租客自己申請,用自己的名字去繳交費用,這是情在所原,亦很合理。
但有些屋苑,真的只有石油氣,而不是煤氣。您說的是否荃灣中心呢?
那麼以我所知,該處的石油氣公司是很死板的,他們一定要新業主轉名,而計算石油氣費,則租客拿著業主名的石油氣單去支付,到了終止租約時,就需要您與業主對數。
而當中的轉名按金,都是由新業主來處理。
以您的情況,我想您的新業主不明白,亦無心去了解。
所以我會提議您,叫舊業主先去石油氣公司查證您是否每月清繳有關費用,先證明您是否人上人。若是,那您叫舊業主替您出聲說好話。
更且,若您的熱水爐是用電的,只得煮食用石油氣,那麼每月的支出是很有限錢,您可以向新業主表達,每月只是數十元,就算真的是衰人不交付,一年累計也只得數百元。
那麼您可以這樣提出,若新業主真的認為您本人是不可信的話,您可放一個押金於新業主處,或是真的不繳交,於原有租屋的兩個月的按金處扣除。
您要這樣提出,若新業主真的不願支付轉名費及申請事宜,那麼您提出終止租約吧!
而我不知您現是死約或生約,若是生約,那麼您提出一個月的通知期而搬走。那麼您向新業主表達,我尊重您的同時,都希望您尊重我,我是需要使用石油氣的。而且錯不在我,是石油氣公司的處事古板而非我有心撒野。為何要這樣對我呢?
您要表達您是明理的人,而非惡租客有心胡亂,再者您要表達,您是準時交租的好租客。為何要質疑您的行為?您要表達請新業主尊重。
再者提提新業主,若新業主不願去做轉名手續,到石油氣公司真的去剪下錶後,新業主除了不單要支付基本的按金外,還要多支付數百元的開錶費,那該時真的不知誰是得不償失啦!
而且您可以再做好一些,就是去石油氣公司拿他們的電話,指示新業主自行與石油氣公司查問。

2008-03-02 13:18:51 補充:
再教您多一件事,若您不想搬,而新業主又死不願做轉名手續。那麼您向新業主提出,叫他拿走您原有的石油氣煮食爐,給您賣一個用電的煮食爐吧!那麼他就完全不需支付按金及害怕您不交石油氣費了。

那麼您只需在自己原先已申請的電費中使用煮食爐,但您向新業主提出,一個最平的電煮食爐,也需二千多元。而若購買有牌子安全的更需最少五千元以上,您問新業主該如何取捨!


收錄日期: 2021-04-12 13:29: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2000051KK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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