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可以令性騷擾呢條罪不成立?

2008-03-02 10:12 am
試舉例說明一下, 如受害人精神異常, 和被告曾結怨等等.

回答 (4)

2008-03-07 6:35 am
✔ 最佳答案
首先性騷擾是指任何以言語或肢體,做出有關「性的函意」或「性的訴求」或性的行為,使受害人在心理上有不安、疑慮、恐懼、困擾、擔心等情況,均屬性騷擾 ( 不一定有身體上的接觸, 例如說一些露骨的有色笑話,令同事感到反感。或一眾同事展示裸照或海報,或以私人性生活作交流,令身邊同事在這環境下感到受冒犯,亦是一種性騷擾。 )

而非禮、強姦是指在未得當事人同意,而以任何形式碰觸當事人的性器官,都可以算是性侵犯 ( 必須有身體上的接觸 )



如果我無記錯, 性騷擾要據以下兩點才可能立.

A=受害人, B=騷擾者

1) 以下其中一樣
A 與 B 是同事的關係
A 與 B 是上司下屬的關係
A 與 B 是售買者及客人的關係 ( 即其中一方正提供服務, 設施或產品, 例如待應同食客, 保險經紀同投保人等等……. )

2)事件是發生於 A同B雙方或其中一的上班時間內.

例子一
同事B約同事A去飲野, B向A說 :「你今天的衣服很性感,車頭燈快要跌下來了,記得叫男同事替你在地上拾回來呀!哈哈哈!」

例子二
同事B係辦公時間內向同事A說 :「你今天的衣服很性感,車頭燈快要跌下來了,記得叫男同事替你在地上拾回來呀!哈哈哈!」

前者指控將不被成立, 因是A自願與B出街, 原本A係絕對有權不出席是次活動. 如A出席的活, 就交代這次是私人活動, 只會當做雙方開玩笑為理由. 而後者是於工作時間來, A不能選擇同事, 上司, 下屬及客人的對象, 所以A是有權提出指控.

當然亦要考慮以下因素:
1)連續性
2)受害人有否於指控前, 曾向騷擾者說出有反感, 如有就代表騷擾者是知道受害人是感到受冒犯. 如沒有就很有機會不被成立.
3)相方關係
4)騷擾者的動機

最重要一點就不只有女性被性騷擾, 男性亦可以提出指控~~~

P.S. 由於你的問題未能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所以請從上面自行解答......
2008-03-02 7:24 pm
你睇返律政新人王『2』就得啦!愛一個人向佢表達愛意,並唔係性騷擾,
如果你有女友或老婆就唔得啦!

2008-03-02 11:27:05 補充:
如果你第一次同佢表示就告你,一定打得甩,但是人家佢絕你還三番四次攪佢,就好可能告得入
2008-03-02 12:01 pm
如果原告人精神係異常,就要有證明證明佢係精神異常,例如醫學報告,證人口供指證其精神異常等來支持原告人係胡言亂語

不過法例比較遍向防止女性受性騷擾,可能不會容易證明
2008-03-02 10:19 am
性騷擾關係到好多野,一句說話,一個動作都可以話係性騷擾~

當然你有做過有人證而且係有心的話點都應該會成立~

如果係一場誤會,經過解釋之後罪名不成立機會都高的~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1: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2000051KK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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