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 耳 不 通 謀 ] -- 出 於 何 經 何 典?

2008-03-02 9:38 am
[ 六 耳 不 通 謀 ] --

出 於 何 經 何 典?

有 沒 有 [ 二耳 ] ?

有 沒 有 [ 四耳 ] ?

有 沒 有 [ 八耳 ] ?

有 沒 有 [ 十耳 ] ?

回答 (2)

2008-03-02 2:13 pm
✔ 最佳答案
這有記於《關漢卿˙蝴蝶夢》中“豈不聞三人誤大事,六耳不通謀。”

六耳不容謀是形容機密只容兩人共議,不讓第三者知道。
參考: 國語辭典
2008-03-02 10:28 am
寫母子認罪的賓白、曲詞:文見第二折
犯人當面。(包待制云)張千,開了行枷,與那解子批回去。(做開枷科)(王大兄弟云)母親!哥哥!咱家去來。(包待制云)哪裡去?這裡比你那中牟縣那!張千!這三個小廝是打死人的,那婆子是什麼人?必定是證見人。若不是呵,敢與這小廝關親,兀那婆子!這兩個是你什麼人?(正旦云)這兩個是大孩兒。(包待制云)這個小的呢?(正旦云)是我的第三的孩兒。(包待制云)噤聲!你可甚治家有法?想當日孟母教子,居必擇鄰;陶母教子,剪髮待賓。陳母教子,衣紫腰銀。你個村婦教子,打死平人;你好好的從實招了者。(正旦唱)
【賀新郎】孩兒每!萬千死罪犯公徒。那廝每情理難容,俺孩兒殺人可恕。俺窮滴滴寒賤為黎庶,告爺爺、與孩兒每做主。這三個自小來、便學文書,他則會依經典、習禮義,那裡會定計策、廝虧圖。百般的拷打難分訴。豈不聞三人誤大事,六耳不通謀。
寫包拯審問其子打死平人之事,包拯怪她沒有善盡母親教養的責任,讓孩子犯下殺人大錯。王母卻為其子之案情聲辯,表現出她是一位面臨大事尚能鎮定的老婦人,護子心切。
(包待制云)不打不招。張千與我加力打者。
【隔尾】俺孩兒犯著徒流絞斬蕭何律,枉讀了恭儉溫良孔聖書。拷打的渾身上怎生覷,打的來傷筋動骨,更疼似懸頭刺骨。他每爺飯娘羹何曾受這般苦。
寫王母看到孩子被拷打的遍體鱗傷,心疼不忍。
(包待制云)三個人必有一個為首的,是誰先打死人來?(王大云)也不干母親事,也不干兩個兄弟事,是小的打死人來。(王二云)爺爺!也不干母親事,也不干哥哥兄弟事,是小的打死人來。(王三云)爺爺!也不干母親事,也不干兩個哥哥事,是他肚兒疼死的,也不干我事。(正旦云)並不干三個孩兒事。當時是皇親葛彪,先打死妾身夫主,妾身疼忍不過,一時乘忿爭鬥,將他打死。委的是妾身來。(包待制云)胡說!你也招承,我也招承,想是串定的,必須要一人抵命,張千與我著實打著。


收錄日期: 2021-04-22 22: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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