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係新年過生 公公幾年前已過生 太約剩下一百五十幾萬左右 但係實數都唔知 冇立平安紙 因為我婆婆生前係同我第三個舅父(婆婆一共有3個仔同3個女)開聯名戶口既 e+婆婆過左生 佢就拎哂D錢出黎 自己KEEP住左
佢KEEP住左之後就好似話哂事咁囉 話我呀媽同另外2個女係外嫁女 每人(女)分得5萬蚊 2舅父就分左二十三萬左右到 而我大舅父佢幾年前就使大左 問呀婆拎左二十三萬幾到 我3舅父就話佢個23萬都係遺產一部份 仲話佢應該倒貼番錢= =..
咁我舅父點呢.. 佢就話佢有2個仔 應該將個筆錢15萬出黎比我媽子之後 再扣除搞白事既費用之後 個筆錢就分5份 有3分係分比3位舅父 個2份就分比3舅個2個仔 (其餘2個舅父都冇仔)當然唔服 吵架收場
其實最唔服既係3舅父點解分3份囉 大舅仲要倒貼錢!(當年拎既錢 多過佢個份既錢)
我想問既係
1)舅父成日話我呀媽佢地係外嫁女 唔應該出聲 依家個世代仲有得咁分嫁咩? 正確黎分既話應該點分?
2)個實質數其實都唔知 由始至終都係個3舅父口講 咁其實可唔可以去銀行問該戶口既提存紀錄? 如果可以又有咩手續?
假如唔可以既又可以先知個數? 又唔知佢係邊間銀行喎..
3)如果我冇份分既 事後我想追究 咁又應該點追究呢?
4)如果真係打官司 所需既費用邊個比?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我地真係未試過搞ED野… 乜都唔知…唔該哂…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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