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近期自己有打算做一份正職+一份兼職,如果在強積金的制度下,是否不可以同時做多過一份工呢?如果兩份工的薪酬total是過萬,是否需向稅務局交稅呢?(因為兼職的工作,純粹為興趣,可能做三四個月就stop)另外,是不是大部分僱主都不喜歡、甚至不接受員工做兼職呢,原因何在呢?
希望有心人可替我解答以上所有Questions,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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