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諮詢架構)提名委員資格?

2008-03-01 7:28 pm
我知業主立案法團中管理委員會是必須要係業主身份才能做委員

那麼業主委員會是否可以用租客/業主身份參選呢?
更新1:

那麼大廈業主委員會(諮詢架構) 主席、秘書及司庫都可以係非業主身份?

回答 (2)

2008-03-02 1:28 am
✔ 最佳答案
我想朋友是答錯了,有關法團的成立可參看以下由"民政署"刊製的有關法團的內容:
http://www.buildingmgt.gov.hk/file_manager/tc/documents/bmo_guide/a_guide_on_building_management_ordinance_cap344_tc.pdf
當中第16頁的"擔任管委會的委員資格"清楚說明:
除租客代表外,所有管委會委員必須為有關大廈的業主。...
而條例附表2段第11段中說明:
如果法人團體獲委任為管委會委員,則該法人團體可以委任任何人作為他的代表("獲授權代表")。 ....
管委會主席和副主席(如設立的話)必須是管委會委員。而管委員秘書和司庫則可以由非管委會委員和非業主出任。...
換句話說,業主立案法團的主席和副主席,必與是該大廈的業主,而秘書及司庫則可以不是。
2008-03-01 7:35 pm
其實業主立案法團的成員可以不是業主,而是由業主委托的第三者出任亦可,而委員會亦是如此。

2008-03-01 14:20:24 補充:
全中,但一定有有業主的委託書。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1: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301000051KK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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