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夫人長期被丈夫毆打,最後被毆打至死。
丈夫是被判什麽罪呢?謀殺?還是意外死亡?
而他們的孩子知道此事,孩子才小學學生,在警察局的時候,見到他的父親,直接向前毆打他。雖然警方住止,可是由於自己怒氣衝天,連警察也無意傷害。
請問才小學年級的小孩,會因爲傷人和襲警而被捕嗎?
如果是的話,會如何判罪?
更新1:
啊,還有一點忘了說,小孩也遭到先生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