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請居屋. 要有什麼資格

2008-02-29 10:26 pm
如果父母曾聯名購入公屋單位. (為現公屋業主) . 一方還可以拍子女申請抽居屋嗎?
白表申請. 有什麼事項要注意?

回答 (2)

2008-03-01 10:03 am
✔ 最佳答案
1. 不可以。在法律上夫妻是一個個體,除債務外,資產為共同擁有;即是沒有戶籍或名下。

白表申請人申請書須知(2008年第三期)http://hos.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static/file/b5/residential/hos07/phase3/pdf/AG_WhiteForm.pdf

第五頁7A


七: 凡用白色表格申請購買而非「租者置期屋計劃」(以下簡稱租置計劃)單位業主的人士,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以下列家庭組合申請:
(A)(1)單身人士(註一)
  (2)以家庭組合申請的人士,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的關係須屬下列其中一類:
   (a)夫妻(結婚證書必須在申請書截止日期前已發出);
   (b)父母子女;
   (c)祖父母與孫兒;
   (d)其他親屬。
  上述(a)、(b)類屬核心家庭,(c)、(d)類屬非核心家庭。屬(c)類的家庭,若能證明孫兒的父母均已去世,則會視作核心家庭,否則仍屬非核心家庭;但如祖父母均名列於申請書內,而其中一方為申請人,則可視作核心家庭。白表非核心家庭的選樓次序會在所有白表核心家庭之後。而白表單身人士的選樓次年則會在所有白表家庭組合的申請人之後。輪到他們選樓時,白表單身人士可選購當時可供出售的任何而積的單位。
   成功購得單位的人士(包括單身人士)及配偶日後不能再申請房委會/房協轄下任何房屋資助計劃。
  (3)申請書內各成員須與申請人共住。申請書各家庭成員的配偶,均須名列同一份申請書內,但如有離婚文件證明他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家庭成員中若有未滿十八歲者,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均須名列同一份申請書內。

(註一): 單身人士包括:未婚人士、離婚人士、喪偶人士及其配偶並沒有香港入境權的已婚人士。就沒有香港入境權而言,任何擁有入境權但需遵守居留條件(而居留期限的有關條件除外)的人士,均不作擁有香港入境權論。



2. 家庭成員申請刪除戶籍需時2個月,在選樓前還有戶籍者是不能選樓的(請相信我,這是我的親身經歷)。你還是一邊申請居屋,一邊申請刪除戶籍:

(入伙後加入/刪除家庭成員申請書 (Rev. 03/2002) [HD 771C ] )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document/b5/others/HD771c.pdf



3. 業主除名是用業權轉讓表格,不過我想你父母是用不著了。(除非他們要離婚吧!否則轉讓了業權也沒有用的!)


4. 有。要仔細閱讀申請者須知的每一個細節,如有不明白,即打電話2712-8000查詢。最後一點我是曾經試過的:申請表格是不可以用塗改液的,否則整份表格作廢!!建議你們事前列印一份,錯了再印一份來填,又或在旁簽名作實。
參考: 2007年第二期居屋白表申請人之一,第三期會繼續申請。
2008-02-29 10:51 pm
1. 父或母任一方要除名。
2. 或聯名用綠紙申請。
3. 可上網了解詳情。 http://www.28hse.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54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3: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9000051KK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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