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當日我沒有駕車,只是我的姨姨駕駛,她忘了告訴我,卻又沒交罰款.直至我一星期前收到信件,又沒有即時拆開(因為太忙又以為是不急趕的信),過了一星期拆信才知.以往我凡有違例泊車也會即時繳費,怎知今次就咁衰左.
現可以怎辦,有沒有試過這樣?會否有機會可少交/免交額外罰款?以上的原因是否足以作求情的理由?
謝謝!
更新1:
我已經想立即用PPS交,點知不受理.再打至有關部門,獲告知所有逾期交費會即時交到court處理,現在想交也不能了.遲些我會收到court的信. 其實都預左要多交$1080,始終我及我姨姨要為此負責任,只不過因我以往紀錄良好,是次真的不是故意延遲交費,故希望網開一面,罰少些便心滿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