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達使有否權力從你的銀行戶口取走欠債?

2008-02-29 6:26 pm
請問如果小額錢債判了被告輸訴, 但被告不肯還錢,
找執達吏收數, 他們有權力從被告的銀行戶口裡取走欠債嗎?

回答 (2)

2008-02-29 6:35 pm
✔ 最佳答案
執達吏有權接管欠債人名下的動產及不動產,及過去三年轉贈的動產及不動產,這當然包括欠債人名下的銀行帳戶,但不會如你所願,因為執達吏要計算欠債人的工作收入減去生活支出,而這支出是必需品,當中不包括應酬費,另再減去執達吏的行政費用,所餘下的才是償還給債權人,亦即你。
2008-03-01 4:53 am
可以!

債主透過向法庭申請一項 Garnishee order,然後執達吏會從你的債仔還給你/欠你的錢中扣錢,代還債主, e.g搵你老細響人工度扣,銀行 ( 存錢入銀行即係借錢比銀行咁解,唔係銀行做乜要比利息你呀?)或者其他欠你錢的人。

請不要再問Garnishee order的詳情,需知如何執行得值命令,是大學裡頭法律專業文憑 (即係法律系畢左業先可以讀的) 本科的專題研究課程來的,呢度無可能講得咁清楚。

可請教律師。

祝好。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0: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9000051KK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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