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不應存在著用bridging loan 來作換樓之用,這是絕對很危險的事,想也不要想。
主要您尚欠$1,350,000 新買的 95% 即$4,465,000 = $5,815,000。
即是說在您一日未能賣出層樓來說,您都要同時供兩層物業,再說銀行的批核是按約580萬的供款額來批核您的供款能力,假設每月是供3萬多,那麼您的薪金最少要有7萬元才能符合銀行的基本要求。
但您不要忘記bridging loan 說明是過渡貸款,換句話說,銀行是有期限給您,一般為三個月,那麼您需於這三個月內賣樓成功,再配合成交日從而從舊樓吐現出來買新的。
當中有很多風險,都不是您的掌握範圍之內的事。
在此網,我的個人做人宗旨,只會教導及提醒如何穩重的做法,任何要冒的不知明、不能預計的都無謂去冒。
再說,您只有半成的資金,您一購入後,需向按揭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當保險公司從正面信貸資料庫查出,原來您同時擁有兩層物業,還未供完,他們會肯定估計您買這層新樓的目的非自住,那麼他們連批您的機會都等於零。
該時,沒人借款給您,還要說是差不多500萬的數,那麼您聽天打救,都沒用。唯有躂訂,但躂訂沒錢啊!那業主釘您契,不要忘記,您這物業是用公司的房屋津貼來買,公司一定會知道這件事,那麼最後您分分鐘連份工也掉去。
有些公司對員工的個人理財很注重,認為連基本的個人理財也一塌糊塗,那怎能放心交託給您去管理全間公司呢?
更況且,您的能力能購買500萬的樓,又是用公司的房津來支付的,可見您已是高層管理人士,絕非下三流的人了。所以更加無謂做一些看不到將來的事。您的前途與事業是很重要的。
而且我會相信您若用此過渡貸款來換樓,您需向公司先申報,但我相信一定不會批准您的。公司的員工福利不是用作冒風險以上嗎?站在公司立場,絕不會接受您這樣做的。
您唯一穩重的做法,就是先放樓為上,只要您的細訂收了,您已可買樓,那麼您可在這段期間去物色自己喜歡的單位。加上現時的市道暢旺,真的不愁賣不出樓。而且我很相信緣份,若那間是屬於您,怎辦都會等待留給您的。若那間屋只是一剎那的緣份,那唯有尤它吧,不要感可惜。
而何謂細訂,就是假設今天2月29日,有一名買家看中您的單位,立即向您用450萬購買,您付了最少是3-5%的細訂,即約$225,000。那麼您可要求他下多一點訂,若至$300,000,您說原因您需急於換樓,需這筆款項作新樓之用,大都數有誠意的買家,都會接受及理解,而且手頭上的資金遲早都總要支付,早點給您也不是什麼的大問題。更加,您要求他們給多點訂金,若他們想躂訂,基於成本考慮,也不會選擇此舉,那麼您能安心以這筆款去購買新樓之用。
重要是擔心買家會違約,而您又下訂買了另一間,但手頭上又沒錢,那就恐怕人躂您、您躂不了人,所以您需千叮萬囑,如實告訴買家您的情況,若留意買家連一點誠意也沒有,為了穩重,那您就不要賣給他了。
但一般有心買家,都不喜歡玩違約的,所以您的要求並不過份。於是您收了別人的30萬,再加自己的20萬,已足夠支付新樓的大訂時的一成首期了。這就能順利過渡,又穩重。
而您亦需向經紀說您需此款作換樓之用,叫他小心為您處理,不要亂加一些無謂的條款,從而令您走入死胡同。
一些專業的經紀,是會明白及懂得如何處理。
再者,在一買及一賣的日子交收上,您要叫經紀小心替您計算,能否收到支票後,計算好兌現的日子,再用這筆款作購買之用。
教您一點,最好在大訂與成交日,這兩段日子上,賣樓與買樓的距離最少相距三天。因需待支票兌現後,您才能吐現去支付新樓之用。但要小心留意相隔公眾假期及星期六日的問題,是計工作日!
2008-02-29 17:56:49 補充:
應這樣說,有些機構提供的房津,以您現仍欠的金額減去賣樓收益後,來計算新樓所需借貨的淨額是多少。以下方程式,
(+) 賣出價 450萬
(-) 現仍欠135萬
(-) 新買價 4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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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淨額只能借最多1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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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您是不能從賣樓中吐現一元出來,而您原有的20萬儲蓄,扣除買賣律師費、3%的印花稅是14萬1千元、買賣佣金、買入所需的其他什費等後,您還欠約6-7萬呢?所以您需小心再計算您的能力是否能應付。
您可看有關印花稅的計算:
http://www.ird.gov.hk/chi/tax/sdu.htm#03
2008-02-29 18:02:04 補充:
而且下面的朋友說您的bridging loan 7成,這是錯誤的。因您連3成資金也沒有,而扣除所有相關支出後,正確來說您是借足10成,那銀行是絕不借給您的。
若您的公司規定如我所說,那您需再有6至7萬才可想換樓了,因最重擔在於十多萬的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