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房署每2年要住戶申報狀況, 包括人口, 入息改變, 到時再申報即可.
也會在期間, 間中抽查住戶入息狀況, 不用心急申報.
你只須交 1.5倍淨租金 差餉.
乙部:屋邨管理及租金政策
第四章:公屋住戶資助政策房委會自1987年4月1日起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向不再需要資助的住戶減少房屋資助。根據是項政策,住戶如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便須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不申報入息的住戶須要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至於家庭總收入超逾有關的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須按實際情況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如下:
家庭人數 家庭入息在下列 家庭入息超逾以下限額之
範圍內之住戶須繳 住戶須繳交雙倍
交倍半淨額租金 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另加差餉
一人 13,601元 - 20,400元 20,400
二人 21,601元 - 32,400元 32,400
三人 24,201元 - 36,300元 36,300元
四人 29,201元 - 43,800元 43,800元
五人 33,801元 - 50,700元 50,700元
六人 39,601元 - 59,400元 59,400元
上述資助入息限額由2007年4月1日起生效。房委會每年檢討該限額一次。
住戶可獲豁免申報入息如:(1)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或(2)全家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3)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
繳交雙倍或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如日後家庭收入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有關的資助入息限額,則可按情況申請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如入息下降的情況屬於永久性質,例如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逝世等,或因增加家庭成員而致不超逾入息限額,住戶可申請立即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此外,上述措施已由1997年6月26日起,擴展至中轉房屋住戶。由該日期起計,住戶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包括居住在中轉房屋及租住房屋的年期),便須按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向房屋署每兩年申報全家入息一次。
另自2001年1月23日起,租住公屋住戶如在各項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下,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及符合個別政策所需的條件,獲得批准有關申請,而須繳交原有或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者,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年期的長短,均會即時被納入「公屋住戶資助政策」規管,因此他們的應繳租金水平須要每兩年檢討一次;房屋署會於到期檢討前一年要求住戶申報家庭入息,以釐定住戶來年應繳付租金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