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南京條約有什麼條約?

2008-02-29 4: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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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2008-02-29 4: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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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條約全文:

一、中英兩國以後「和好」,「各往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安全」。

二、中國開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通商」,英國可派領事、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設駐於這五個港口城市。

三、中國將廣東省寶安縣的一個沿岸小島香港,給予英國。

四、中國賠償英國鴉片煙價六百萬両。

五、中國方面取消「公行」制度,並償英三百萬両作為商欠之數。

六、中國賠償英國軍費一千二百萬両。

七、「以上酬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両,此時交銀六百萬両」,並規定了其餘的一千五百萬両,在以後的分期交付方法。

八、凡英國人在中國被囚禁者,全部釋放。

九、凡因與英人有關,或在鴉片戰爭中與英國事被監禁者,亦全部釋放。

十、議定稅則並規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準由中國商人遍運中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

十一、中英兩國文書平行。

十二、中國交付第一批六百萬両款項後,英軍退出南京、鎮江、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買貿易,同時自寧波外港鎮海撤兵,至於駐在定海舟山及廈門鼓浪嶼的英軍,則待中國將二千一百萬両全數交清,及實際開放了五口通商後才撤退。

十三、條約應迅速交兩國皇帝批准,並換約。

2008-02-28 20:19:26 補充: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97%E4%BA%AC%E6%9D%A1%E7%BA%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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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3 5:38 am
南京條約的內容及附則:

1842年(道光22 年),清廷在鴉片戰爭中戰敗,被迫與英簽訂中國第一條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翌年,中英又簽訂「五口通商章程」及「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附則。

南京條約的內容要點如下:

1.清廷賠款2100 萬兩銀,分4年攤還。

2.割讓香港給英國。

3.開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商埠,准許英人帶眷寄居及設領事館。

4.關稅由雙方議定。

5.兩國文書用平等格式。

6.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自由通商。

「五口通商章程」及「虎門條約」的內容要點如下:

1.准許英人在通商港口停泊軍艦。

2.英國享有領事裁判權。

3.協定關稅為5%。

4.英人在五個口岸享有「議定界址」之居住權。

5.英國享有最惠國待遇。

鴉片戰爭是中國近代史的起點,自簽訂南京條約以後,隨之來的外憂內患,影響近代中國的發展至鉅。

10. 南京條約/鴉片戰爭的影響: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兩年後,清廷簽下屈辱的南京條約。南京條約是中國對外的第一條不平等條約,對中國近代史影響至鉅。以下從幾方面析述南京條約/鴉片戰爭的影響:

政治方面

1.破壞領土完整

鴉片戰爭後簽訂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給英國,而又准在通商口岸設立租界,成為特區,破壞中國領土的完整。

2.破壞主權獨立

南京條約的附件讓英人享有領事裁判權,規定在通商口岸內,中英如有爭執,英人由英國處理,中國人由中國處理,令中國的國家主權嚴重受損。

3.國際地位急降

中國向以天朝大國自居,外國人亦視中國為堂堂大大國,鴉片戰爭失敗後,中國的弱點盡露,國際地大位急降,引起列強侵華的野心。

4.民族信心動搖

中國人素來自視甚高,視外人為蠻夷,但鴉片戰爭失敗後,輕外心理大大改變,轉為崇外﹑懼外;清廷亦畏洋如虎,任外人予取予攜,民族自信心告動搖。

5.排外心

自鴉片戰爭戰敗及不平等條約的陸續簽訂,國人仇外心理日重,社會上排外情緒濃烈,導致日後英法聯軍之役及義和團事件的發生。

6.國防洞開

南京條約附件規定英國軍艦可停泊於各通商口岸,此惡例一開,以後通商口岸愈開愈多,於是外國軍艦均可隨意在中國沿海及內河航行,中國再無國防可言。

7.外交困境

南京條約開中國對外不平等條約先例,此後列強以最惠國待遇要求「利益均沾」,爭相索取特權,中國外交陷於困境,中國幾乎淪為列強的殖民地。

經濟方面

1.喪失關稅主權,打擊土產工業

南京條約規定關稅由雙方議定,這不單破壞中國關稅的獨立權,且中國無法透過關稅保護本土產品,不少農村工業因受打擊而破產。

2.白銀不斷外流,賦稅日益繁重

賠款﹑外國貨物和鴉片的大量輸入,令白銀不斷外流,造成銀價不斷上升,銀貴錢賤,加重人民負擔,加速小農經濟的破產。而清廷為應付巨額的軍費及賠款,唯有增加賦稅,令百姓生活更加窮困。

社會方面

1.鴉片流毒

鴉片戰爭沒有禁絕鴉片,自此鴉片大量輸入,流毒中國社會,嚴重影響國民健康。

2.道德敗壞

由於租界不受中國法律約束,不法之徒在此為非作歹,租界成為藏污納垢之地,對中國的風俗和道德影響甚大。

3.文化衝擊

由於門戶開放,外人至中國貿易者甚眾,而西方的文化與科技亦隨之傳入中國,使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各方面產生了空前的劇變。

鴉片戰爭是中國近代史的起點,自簽訂南京條約以後,隨之來的外憂內患接踵而來,影響近代中國的發展至鉅。
參考: 網址
2008-03-02 2:42 am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鑒和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港譯:砵典乍),在英國軍艦「華麗號」上簽署《南京條約》,這是中國歷史上在外國逼迫下簽署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條約共有十三款,內容包括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中國向英國賠款二千一百萬銀元;中國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地為通商口岸(進行中外貿易的城市);英國商人從中國進出口貨物的關稅,需要重新商議等。「割地」和「賠款」對中國來說也是第一次。

《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把香港岛割让(文本上用「给予」字眼)大英;
赔偿英国2100万元“商欠和战争赔款”;
增开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连同原有的广州,共计开放五处通商口岸 ;
两国平等往来。
废除公行制度,可自由选择商人交易。
2008-03-01 2:50 am
[編輯] 背景
1842年7月,英艦百余艘,官兵約九千人,自吳淞口溯長江西上。進攻長江與京杭大運河交叉點的鎮江。意圖截斷南北交通,阻止漕運。駐守鎮江的1500名八旗兵與英軍展開激烈巷戰,死傷慘重,全城遭受焚掠,一片廢墟。道光皇帝遂決定接受英國的條件議和。對岸的揚州紳商,惶恐萬狀,給了英軍五十萬元,作為不佔領的交換條件。8月4日,英國軍艦駛抵南京下關江面,於是雙方正式簽定《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全文:

一、中英兩國以後「和好」,「各往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安全」。

二、中國開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通商」,英國可派領事、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設駐於這五個港口城市。

三、中國將廣東省寶安縣的一個沿岸小島香港,給予英國。

四、中國賠償英國鴉片煙價六百萬両。

五、中國方面取消「公行」制度,並償英三百萬両作為商欠之數。

六、中國賠償英國軍費一千二百萬両。

七、「以上酬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両,此時交銀六百萬両」,並規定了其餘的一千五百萬両,在以後的分期交付方法。

八、凡英國人在中國被囚禁者,全部釋放。

九、凡因與英人有關,或在鴉片戰爭中與英國事被監禁者,亦全部釋放。

十、議定稅則並規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準由中國商人遍運中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

十一、中英兩國文書平行。

十二、中國交付第一批六百萬両款項後,英軍退出南京、鎮江、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買貿易,同時自寧波外港鎮海撤兵,至於駐在定海舟山及廈門鼓浪嶼的英軍,則待中國將二千一百萬両全數交清,及實際開放了五口通商後才撤退。

十三、條約應迅速交兩國皇帝批准,並換約。


[編輯] 經過
1840年6月,英國發動了侵華戰爭。英國國會在同年的四月,對這場戰爭撥款經費進行表決,結果以二七一票對二六二票,僅僅九票之差通過了款項,促成了這場戰爭,史稱鴉片戰爭。1842年英軍侵犯南京,清政府被迫在靜海寺與英國政府議約,雙方共在寺內議約四次。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英國代表璞鼎查,清廷代表欽差大臣耆英在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上正式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靜海寺因此成為中國近代史起點的象徵。

隨後,法國和美國強迫清政府分別與之簽定《中法黃埔條約》和《中美望廈條約》。

真確文本現存於台灣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另一份文本則由英國政府保存。


[編輯] 內容
《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把香港島割讓(文本上用「給予」字眼)大英;
賠償英國2100萬兩白銀「商欠和戰爭賠款」;
增開廈門、福州、寧波、上海,連同原有的廣州,共計開放五處通商口岸 ;
兩國平等往來。
廢除公行制度,可自由選擇商人交易。

[編輯] 影響

[編輯] 政治:喪失主權
《南京條約》本身是否不平等條約還有爭議。但在其後續訂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通商附黏善後條款(虎門條約,1843年10月8日)中,英國人相繼取得了協定關稅、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中外人民訴訟各按本國法律管理)、劃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利益均沾)、軍艦停泊口岸等特權,則明顯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條約,損害中國主權達百年之久, 更有利了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商品銷和原料掠奪.

當時清朝政府輕易的放棄這些主權,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因為不了解國際法,並不認識這些條款損害國家主權的嚴重性,反以為有許多便利,不失為一種較公道的解決辦法。如認為劃定租界,可便於防範外人,對中國人的擾亂可以較少;而協定關稅使得中國稅收實際上比較以往還有所增加,得到了實利。
2008-02-29 5:12 am
《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果。


全文

兹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员,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员,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员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员;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共银六百万员;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共银五百万员;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共银四百万员;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员。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员加息五员。

  八、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九、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十、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十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员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十三、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
       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收錄日期: 2021-04-27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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