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77. 不過,我明白到,有些人士要面對生活上的各樣開支,因此他們在強積金法定供款以外,未必有剩餘資金可儲蓄起來作退休生活用途。為顯示政府對加強香港退休保障的承擔,以及減輕社會福利開支的長遠壓力,我計劃為每名月薪不超過10,000元,而且現在擁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和自僱人士,向他們的強積金戶口一次過注入6,000元。』
月薪為0元,應該也算是月薪不超過10,000元吧。
擁有保留帳戶,應該也算是擁有強積金戶口吧。
如果他不給您,可以搵議員同佢嘈。您失業,應該有時間去搵議員,同佢講您的情況,睇佢是否也同意上述睇法,叫佢幫您爭取。
2008-03-03 21:21:11 補充:
我在報紙看到的報導為:若失業,則以失業前最後一個月的薪金作準,若該月薪金不超過 $10,000,而現時仍有強積金戶口(包括保留帳戶),便會有 $6,000 存入。
您失業前最後一個月的薪金為 $7,000,應該有 $6,000 入強積金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