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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裸照事件,又稱陳冠希艷照門事件、陳冠希不雅照事件、陳冠希淫照風暴,是始發於2008年1月底香港娛樂圈及互聯網的一件事件,香港藝人陳冠希自行與至少十二名女性拍攝艷照後[1],當中涉及香港女藝人鍾欣桐、張栢芝、陳文媛、顏穎思、陳思慧、陳育嬬及圈外的楊永晴八人[2]的裸照,透過互聯網的電子郵件、新聞組及網絡討論區被廣泛流傳。由於事件當中的藝人公司先後報警備案,加上媒體多番的追訪,隨即引起香港警方的調查及介入,更曾要求國際刑警協助調查[3]。及後,香港警方公佈涉案照片懷疑是陳冠希的電腦在送交維修店修理的時候遭人非法複製以及在未經同意下被公開。同年2月21日,事件主角陳冠希召開記者會,向公眾及所有受害人道歉,承認大部份照片確為自己所拍,並宣佈退出香港娛樂圈。
多份報章在農曆新年期間罕有地連續十多日以該事件作為頭條新聞,而不是報道新年市況或中國雪災[4]。《蘋果日報》更是連續21日(1月29日至2月18日)以頭版大篇幅報道。
2月4日晚,陳冠希打破多日以來對事件的沉默,將一段約一分半以英語親自向全體受害人(未有指名道姓)道歉的影片交給各電視傳媒,並於各新聞節目內播放。由於陳在道歉宣言中一改英皇娛樂向傳媒發表的公開聲明中,堅稱圖片為合成照片的說法,反而未有就涉案的照片之真偽作出澄清,外界普遍認為這是間接承認了相片的真實性[94]。內容中,陳冠希除了致歉外,也希望擁有照片者不要流傳,並予以銷毀爭議照片;短片中,陳身穿淺色襯衣,神情嚴肅、面容憔悴[95][96]:
「我已決定今天打破沉默,發表這份聲明給傳媒及所有涉入這場怪異磨難的人。最近網上貼出的檔案,蓄意傷害了不僅受害人,還有我們整個社會。我已將事件移交警方,並自(事件發生)第一天起就協助他們處理此案。由於調查仍在進行,我不能就此案做任何進一步評論。許多無辜者的生活,已被這起惡意與犯罪的行為影響,而對此,我內心充滿痛苦、傷害、挫折。我特藉此機會,向任何已被這起莫名又奇妙的磨難影響的人道歉。我現呼籲所有人幫助此案的受害人。如果你曾經下載過任何有關圖像,請不要轉發給任何人,請不要發送給任何人。如果你現仍持有這些圖像,我敦促你能請立即銷毀。讓我們一起幫助受傷者痊癒她們的傷口。我敦促你幫助受害人,不要讓任何事情變得更糟。」
隨著事件愈演愈激烈,美國有線新聞網CNN亦有報道今次風波,更在片段內播出陳冠希之道歉聲明[97]。男主角陳冠希雖已通過短片向有關人士道歉,但大眾普遍仍不原諒他,還指責他只發短片不出來說清楚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部分人士說他的樣貌不比以往,明顯是受到裸照風波的困擾。另一批網民則呼籲各界抵制陳冠希的音樂事業及與他有關的一切商業活動,並說他已完全違背中國人傳統道德觀念,無論如何道歉也無補於事[98]。最後,他於2月21日回港召開記者會,承認絕大部分照片是他拍攝,但拍攝時並無公開之意圖,並宣佈退出香港娛樂圈[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