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失蹤報警問題

2008-02-28 4:38 am
如題
通常唔見幾耐可以報警?..
因為我個on9老豆話要我一返學6點鐘要返到屋企wo”
我4點幾5點先放學,我唔想比佢威脅”
上次我遲左已經比佢打到口腫面腫
所以想請教一下關於呢方面既問題
更新1:

我想知道係發律上唔見幾耐先可以報警 肯定d 唔好只講答案 要講理由

回答 (1)

2008-02-28 9:35 am
✔ 最佳答案
未滿18歲的人士或有精神或智力問題的人士,在失蹤2小時已經可以報警;而年滿18歲的人士,要失蹤超過48小時才可以報案。

如果你唔想俾你父親要脅,你可以報警告他虐打你,而你亦可入住兒童之家。在兒童之家內,宿友(入住宿舍的人)要在指定時限前入舍,晚上是不准外出,留在宿舍做功課、聽說教(耶穌或者天父,是基督教還是天主教的問題),宿友並且要照顧自己,分擔家務。

我弟弟當年都有入住兒童之家,是自己家好還是在外較好,你自己決定!

個人覺得六點唔太過份啊!


2008-02-28 01:38:05 補充:
理由是未滿18歲的孩子,父母有責任養育和照顧的,如有什麼意外,父母要被控告疏忽照顧兒童。年滿18歲的已是一個法定成人,不再是父母的附屬品。明白嗎?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55: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7000051KK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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