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3口人现在住在政府公屋内。来临几个月我可能有机会继承一个比较小的私人住宅楼。请问我是否需要交还我现在所住的公屋?要般到我们所继承的那个很小的私人楼宇吗?我可否两个物业共同拥有?
谢谢热心人的回答!
收錄日期: 2021-04-19 0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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