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正如辨論會般, 本人之答案有正、反二面:
正面─即贊成, 事因某些傳媒已走火入魔, 只為銷路, 甚麼道德、 甚麼誠信、甚麼公義已不存在, 如製造假新聞、狗仔隊之無所不用其極、視人家之私隱如無物..等等, 已失去新聞界之專業操守─據實報導、客觀及不偏不倚等, 若不立例監管, 情況恐愈催惡化;
反面─即反對, 設若訂立法例監管傳媒, 會被非議妨礙言論自由, 社會失去傳媒監管所產生的不公平事件將會增加, 法例將會封殺真正執行公義之傳媒。
所以閣下之問題, 本人自覺答案亦十分矛盾, 故若立例監管傳媒, 此等法例亦必須取得各方面之平衡, 否則必成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