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單親家庭
媽媽53歲
有重大傷害卡,現在在幫人帶小孩
月收入好像是1萬6
我19歲在讀私立大學
姊姊在醫院上班但是薪水才三萬初
姊姊因為在嘉義工作所以戶籍遷到嘉義
只剩我和媽媽的戶籍是在一起的
我想申請學雜費減免
可是沒有低收資格,因為家裡有田有房子
想申請特殊境遇婦女
請問我這樣可以過嗎?
更新1:
家裡房子和田都有借錢 負債400多萬 如果要賣 市價應該沒有破800萬 請問我算中低收入戶嗎?
更新2:
不好意思ㄛ 我媽是重大傷害 不是身心殘障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