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基督徒什麼樣的金錢應該什一奉獻?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 3:10)
請問什麼是「當納的」呢?
股票買賣完一拿到的錢(不論虧損)都要拿十分之一出來奉獻?
還是當月計算有淨利才需要奉獻十分之一?
家裡擺的古董賣掉了也要拿十分之一奉獻?
給小孩子的零用錢不是他自己賺的,小孩子也要拿十分之一奉獻?
如果買了房子,但後來把房子賣掉了,
可是價錢比原來的低,這樣的話這筆錢也需要什一奉獻?
先謝謝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