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由於1月1日是元旦及1月6日是星期日, 均不用上班, 兩天的病假, 可以删略不計。
1.) 假若1月5日 (星期六) 要上班的話, 一月份的工資是:
$7,000 -($7,000/31 x 1/5 x5) = $6,774.20
或是,
2.) 假若1月5日 (星期六) 不用上班的話, 一月份的工資是:
$7,000 -($7,000/31 x 1/5 x4) = $6,819.35
原因:
根據你提供的資料顯示, 病假是不少於連續4天, 並持有有效的醫生證明書;同時, 亦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共10日(若是8月1日入職至12月31日止, 共5個月); 因此,合乎有關法例規定, 疾病津貼應相等於僱員在病假日期間本應賺取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
條文簡介如下:
根據僱傭條例,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 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累積4天, 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120天。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的條件是:
1. 病假是不少於連續4日; 及
2. 僱員能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希望以上的資料, 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