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領會考証書

2008-02-23 8:53 pm
1.洗唔洗一定要去警署報失左先可以去申請補領?
2.收費是$300/315/350?
3.是每科收費,還是每張收費?
(如果我果年會考考左9科) 係幾錢?
4.有冇咩其他雜費,手續費之類?

最好係最近補領過,資料要夠update

回答 (2)

2008-02-23 9:16 pm
1)唔使
2)一般申請:每份港幣$350
特快申請:每份港幣$700(必須以現金或易辦事繳交)
請注意: 所有申請一經遞交,所繳費用概不發還。惟當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所提供的資料不正確、不清楚或不足夠,以致本局不能處理有關申請,本局將退回半數已繳費用。
3)每次,考1科同9科一樣價錢
4)無

for your ref

成績證明書 - 申請指引

一、 成績證明書內容
每張成績證明書列出一個年度其中一項考試/測試成績,內容與考試/測試證書所載相同*。申請人可親身或授權代表到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領取成績證明書。(*註:由2005年考試起,考生的出生日期及性別不會列於證書上,而2005年12月或以後印發的成績證明書,亦作相同安排。)
 

二、 申請資格
成績證明書可供下列考生申請:

曾應考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等程度會考(1979-1992年)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由1980年起),而其中至少一科考獲高於「不予評級」的成績;或
曾應考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或於2006年以前曾應考普通話水平測試,而總成績屬及格或以上;或
於2006年或以後曾應考普通話水平測試,並在譯寫、聽力或口試任何一項獨立測試中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績。若考生在24個月內在該三項測試均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績,可同時申請全科測試成績證明書。

三、
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在考評局修頓中心或新蒲崗辦事處派發,申請人也可從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其他服務」一欄下載。

每份表格請只填寫一項考試申請。  

四、 申請方法
一般申請:
填妥的申請表可以下列方法遞交 -
親身交回考評局修頓中心或新蒲崗辦事處;
授權代表交回考評局修頓中心或新蒲崗辦事處(須附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或
郵寄至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須連同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及抬頭寫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港幣劃線支票,並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書」)。
特快申請:
申請人必須親身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
考評局辦事處地址及辦公時間
 

五、 申請費用
申請成績證明書的費用以同一年度每項考試計算。

一般申請:每份港幣$350
特快申請:每份港幣$700(必須以現金或易辦事繳交)
請注意: 所有申請一經遞交,所繳費用概不發還。惟當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所提供的資料不正確、不清楚或不足夠,以致本局不能處理有關申請,本局將退回半數已繳費用。


  六、 處理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十個工作天
特快申請:三個工作天
請注意: 如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正確、不清楚或不足夠,考評局需較長時間處理有關申請。


  七、 更改個人資料
如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自考試/測試後有更改,並要求將新的資料印於成績證明文件上,須填寫申請表背頁「更改個人資料通知」部分,並遞交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在申請時,申請人須提交身分證/旅遊證件正本供考評局核實。)

如申請人並無填寫「更改個人資料通知」,其成績證明文件內的資料將按考評局檔案紀錄列出。
 

  八、 海外申請人特別注意事項
由於成績證明書載有重要的個人資料,必須由申請人親身或其授權代表攜同收據領取。考評局不會安排郵寄服務。
申請人必須填寫香港通訊地址,以便本局在收到申請後寄回收據(作日後領取成績證明書之用)。
申請人必須提供電郵地址以便聯絡。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公告,於2003年6月23日前簽發的舊身分證已被分批宣布無效,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境事務處的網頁(http://www.immd.gov.hk/chtml/hkid_att4.htm)。如申請人未及換領智能身分證,在遞交申請表時須一併提交舊身分證及有效的旅遊證件副本,以便核對身份。
申請成績證明書的費用必須以港幣繳交。

  九、 領取成績證明書注意事項
申請人或獲授權人士必須憑收據領取成績證明書。
如申請人親身前往考評局領取成績證明書,須出示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及親自簽收,簽署式樣必須與申請表上的簽署相符。
申請人亦可授權一位代表領取成績證明書。獲授權的人士必須在領取成績證明書時,出示下列文件:
其個人有效的香港身分證(以便核對身份);
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
申請人已簽署的授權書(授權書上的簽署必須與申請人在申請表上的簽署相同);及
列有機印已收金額的收據
授權書樣本

待領的成績證明書將會保存兩年。倘兩年後仍未領取,證明書將予註銷,所繳費用亦不發還。

十、 查詢
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與本局「公開考試資訊中心」職員聯絡。

電話:3628 8860
傳真:3628 8990
電郵:[email protected]
 
考評局辦事處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2樓學校考試及評核部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刊物組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上午9時至正午12時
休息

2008-02-23 13:17:15 補充:
3)每張先岩
2008-02-23 9:10 pm
成績證明書 - 申請指引

一、 成績證明書內容
每張成績證明書列出一個年度其中一項考試/測試成績,內容與考試/測試證書所載相同*。申請人可親身或授權代表到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領取成績證明書。(*註:由2005年考試起,考生的出生日期及性別不會列於證書上,而2005年12月或以後印發的成績證明書,亦作相同安排。)
 

二、 申請資格
成績證明書可供下列考生申請:

曾應考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等程度會考(1979-1992年)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由1980年起),而其中至少一科考獲高於「不予評級」的成績;或
曾應考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或於2006年以前曾應考普通話水平測試,而總成績屬及格或以上;或
於2006年或以後曾應考普通話水平測試,並在譯寫、聽力或口試任何一項獨立測試中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績。若考生在24個月內在該三項測試均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績,可同時申請全科測試成績證明書。

三、
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在考評局修頓中心或新蒲崗辦事處派發,申請人也可從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其他服務」一欄下載。

每份表格請只填寫一項考試申請。

下載申請表格
 

四、 申請方法
一般申請:
填妥的申請表可以下列方法遞交 -
親身交回考評局修頓中心或新蒲崗辦事處;
授權代表交回考評局修頓中心或新蒲崗辦事處(須附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或
郵寄至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須連同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及抬頭寫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港幣劃線支票,並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書」)。
特快申請:
申請人必須親身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考評局修頓中心辦事處。
考評局辦事處地址及辦公時間
 

五、 申請費用
申請成績證明書的費用以同一年度每項考試計算。

一般申請:每份港幣$350
特快申請:每份港幣$700(必須以現金或易辦事繳交)
請注意: 所有申請一經遞交,所繳費用概不發還。惟當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所提供的資料不正確、不清楚或不足夠,以致本局不能處理有關申請,本局將退回半數已繳費用。


  六、 處理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十個工作天
特快申請:三個工作天
請注意: 如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正確、不清楚或不足夠,考評局需較長時間處理有關申請。


  七、 更改個人資料
如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自考試/測試後有更改,並要求將新的資料印於成績證明文件上,須填寫申請表背頁「更改個人資料通知」部分,並遞交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在申請時,申請人須提交身分證/旅遊證件正本供考評局核實。)

如申請人並無填寫「更改個人資料通知」,其成績證明文件內的資料將按考評局檔案紀錄列出。
 

  八、 海外申請人特別注意事項
由於成績證明書載有重要的個人資料,必須由申請人親身或其授權代表攜同收據領取。考評局不會安排郵寄服務。
申請人必須填寫香港通訊地址,以便本局在收到申請後寄回收據(作日後領取成績證明書之用)。
申請人必須提供電郵地址以便聯絡。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公告,於2003年6月23日前簽發的舊身分證已被分批宣布無效,詳情請參閱香港入境事務處的網頁(http://www.immd.gov.hk/chtml/hkid_att4.htm)。如申請人未及換領智能身分證,在遞交申請表時須一併提交舊身分證及有效的旅遊證件副本,以便核對身份。
申請成績證明書的費用必須以港幣繳交。

  九、 領取成績證明書注意事項
申請人或獲授權人士必須憑收據領取成績證明書。
如申請人親身前往考評局領取成績證明書,須出示有效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及親自簽收,簽署式樣必須與申請表上的簽署相符。
申請人亦可授權一位代表領取成績證明書。獲授權的人士必須在領取成績證明書時,出示下列文件:
其個人有效的香港身分證(以便核對身份);
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旅遊證件副本;
申請人已簽署的授權書(授權書上的簽署必須與申請人在申請表上的簽署相同);及
列有機印已收金額的收據
授權書樣本

待領的成績證明書將會保存兩年。倘兩年後仍未領取,證明書將予註銷,所繳費用亦不發還。

十、 查詢
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與本局「公開考試資訊中心」職員聯絡。

電話:3628 8860
傳真:3628 8990
電郵:[email protected]
 
考評局辦事處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12樓學校考試及評核部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刊物組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上午9時至正午12時
休息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47: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3000051KK0158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