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糾紛] 請睇睇下面呢段野點解...

2008-02-23 8:29 pm
「租約為兩年,首年為死約,第二年為生約,生約期租客退租需提前壹個月通知業主。」

舊業主連租約賣左,我係租客。
我張租約係咁寫住,無其他相關補充。
咁究竟第二年個業主可唔可以要求收樓?
新業主個經紀話可以,因為係「生約」
擬定呢張約既經紀話唔可以,因為份約係保障個租客既。

究竟點樣?

回答 (4)

2008-02-24 4:44 am
✔ 最佳答案
擬定呢張約既經紀講得對。

舊業主連租約賣咗,講明「連租約賣」,
既係新業主要繼續租俾你,起碼至租約期滿。

你張約寫:
「租約為兩年,首年為死約,第二年為生約,
生約期租客退租需提前壹個月通知業主。」

既係在死約期你同業主都無權單方面解約,
而生約期只寫明「租客退租需提前壹個月通知業主。」
既係生約期只有租客有權壹個月通就唔租,
而業主就同死約期一樣無呢個權利。

除非張約寫明「生約期雙方可提前壹個月通知終止合約。」
咁業主先可以在生約期唔續租俾你,
否則生約期係對租客有利。
參考: 唔記得邊份報紙地產版講過
2008-02-24 4:51 am
心鏡魔說得對,新業主個經紀「耍」你的,因為你早D退租,地產可以早D放盤收佣;而且我好質疑個經紀有無牌,可以去投訴佢。

生約期內未得租客同意,業主是不能收樓或加租的。生約是租客行駛的,業主是沒有行駛權的。

葉謝鄧律師行---何謂生約?(短片)
http://www.898.com.h k/mdks_vw.asp?mmsID= 121
2008-02-23 8:47 pm
「租約為兩年,首年為死約,第二年為生約,生約期租客退租需提前壹個月通知業主。」
擬定呢張約既經紀說得無錯, 新業主是無權於生約期內要求收樓. 因為生約期內租客退租需提前壹個月通知業主.
再次, 呢約係保障個租客既. 除非你們雙方都同意搬出就無話可說了.
參考: 個來人
2008-02-23 8:34 pm
你有無退租阿?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1: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3000051KK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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