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間公司請了我, 但要我即時付款$700 作為宣傳費, 印宣傳單張, 那時我没有錢, 該公司叫我上training才付款,但我當時有簽過名, 身份証也被他們影印了。
回家後我上網查這間公司,發現是呃人的. 有人付了$ 後還要買一些產品才可作宣傳,但最後什麼都得不到。所以我便沒有再理會這間公司, 而公司約我training我也沒有去。
怎料, 公司去小額錢債審裁署告我, 我不知怎辦
*我上網查過這間公司沒有商業登記
但我簽了名和影了身份証
他們可以告我嗎??
*但我知有人真的被騙了$700...唔通我明知呃人都要返去training??
所以我覺得我不去沒有做錯
而且我有發email說沒有興趣做這份工...不明為什麼還要告我
請各位幫幫
更新1:
法律資詢應該點樣?? 係咪就咁去民政事務署就得?? 間間都有呢d野?? 因為我3月6日要去接受聆訊了.... 我仲係一個學生...跟本冇$$..我驚lost左要比$700之餘仲要比埋聆訊費
更新2:
* 我而家發現佢係以"個人"名義去告我... 冇以公司名義...咁冇商業登記可能已經冇得講.. 咁我係咪應該報警?? 有欺騙成份...無啦啦以個人名義叫我還
更新3:
小額錢債審裁署是沒有律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