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肯定 !
因為老早引用版權法, 可禁止照片廣泛流傳, 銳減傷害程度。 因為 ︰
… 擁有版權,受到知識產權權利保障,任何人包括傳媒,在沒有他特許或同意下發表、複製或散布該批裸照,都屬違法。 即使有沒有編改其部分,複製及發放它們的複製本給公眾,已構成嚴重侵權行為,觸犯版權條例第二十二條例。
以版權持有人身分,可對翻版者索償,較警方執法更為有效。 互聯網上載圖片,電郵畀朋友,都可能承擔賠償及高昂的律師費, 甚具阻嚇力,可禁止侵權行為,較警方執法更有效,連電郵發放也可能犯法。
侵權行為是嚴重罪行,根據《 版權條例 》第一一八至一一九條,任何人如未獲版權擁有人特許,違法發表作品,最高被判監禁四年。
圖片參考:
http://www.gyps.tyc.edu.tw/gy500/rexweng/s_pic/Thumbs/tn_畫圈圈.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