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自由?

2008-02-22 5:24 am
什麼是自由?

回答 (7)

2008-02-24 7:32 pm
✔ 最佳答案
自由"嘅定義係咩?

「自由」是每一個人追求的目標。人人講求居住自由、婚姻自由、言論自由、通訊自由、新聞自由、學術自由、辦學自由、信仰自由……,什麼都講自由。如何才是真正的自由?個人真正的自由,應該立足於「不妨害別人的自由」、「不侵犯別人的自由」,以及「不踐踏別人的自由」。

基於此,我由以下四點來看「自由」的真正意義:

第一、自由者道德之根本:我們要講自由,先要以道德做為根本,凡是合乎道德的事情都可以做,才是真自由。如不合乎道德,對人有害的事,則應該再三考慮,不能因為一己的自由,而去侵犯別人、損害別人,甚至踐踏別人。這是欠缺道德觀念,是自私的,不是自由的。

第二、自由者正義之選擇:要自由,必須要選擇正義、公德、合理。正義、公德即是俗話說的「天理」,合乎大眾的,就是在「天理」的範圍之內。因為天理之內享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逆天悖理,那是傷天害理,不是自由。

第三、自由者法律之保障:自由必須合乎法律的規範,法律保障每個人的自由,保障大眾的自由。要社會大眾都能享有普遍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安居樂業的自由,才能稱得上是自由的社會,自由的人生。如果違法犯紀,或是鑽法律漏洞,以圖自己之方便,那是違反道德及法令,不是自由。

第四、自由者軌範之界限:自由要在道德的軌範之內,要在法律的限制之內,而不是漫無邊際的為所欲為。法律限制是公德,良心軌範是私德,唯有在不逾越公、私兩方面的軌範下,享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在專制時代,有志氣的人認為,自由比生命還可貴,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進而爭取人民在政治上的自由。自由確實很可貴,但絕不能因一己的自由,而傷害到別人。因此,自由應該立基於道德、正義、法律、軌範之下,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的真意有四點:

第一、自由者道德之根本,

第二、自由者正義之選擇,

第三、自由者法律之保障,

第四、自由者軌範之界限。
2008-02-23 7:18 pm
我覺得要了解「自由」之前,必要先了解何謂「約束」。
約束指的是一個人,在身﹑心﹑靈三方面里,任一面受到束縛而令他無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做自己喜歡的事。所以從約束去理解自由這個詞的話,你可以理解成身﹑心﹑靈三方面都得到解放。^^
2008-02-22 9:41 am
在哲學層面談自由, 不應複雜地把形象化了的xx自由拉在一起討論, 否則便離棄了哲學尋根的精神了, 當然用某一種自由作舉證是可以的, 但不要本末倒置.

世上每個有思想的個體, 對於自己是第一身, 而第一身的行為, 往往受非第一身的影響, 令思想和行為不能統一, 而"自由" 就是容許思想和行動統一的權利. 而在絕對"自由"的空間中, 思想和行為便可以絕對統一了,
然而基於要維持多個體共存時的公平及穩定, 世上便不容許絕對"自由"的存在, 而法律便是絕對"自由"下的第一株"牆", 而道德及宗教便是法律"牆"後的無形"牆", 由於法律"牆"和絕對"自由"有箸重大的影響, 所以凡有公平公開參與立法的地區, 便被公認為真正"自由"的地方.因為人民有間接的絕對"自由".

其他自由的例子包括, 信仰自由, 言論自由等, 就是法律沒有任何限制, 令人民可以在這些層面上, 得到思想和行動統一的權利.

但有一點大家要注意, 法律"牆"是有形的"牆", 世上除了有形"牆", 也有很多無形"牆", 而除了以上提到的道德及宗教外, 還有政治勢力和權貴利益的無形"牆", 影響著絕對自由的存在, 新聞自由便是最受政治勢力和權貴利益的影響, 令人失去思想行為一致的權利!

2008-02-22 01:50:48 補充:
哲學問題要有哲理的回答, 但明白哲學是要尋根和深思, 但網上又有多少人花得起時間在五花八門的網上世界中靜下來沉思, 只要你願意花時間去想, 我會為你補充任何不明白的部份!
2008-02-22 6:25 am
頭兩位都長篇大論.我想長話短說

以我理解.
自由係指不受限制,可隨自己意慾進行住何事
2008-02-22 5:31 am
有多種含義:

任性意義的自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放任。
按規律辦事意義下的自由,所謂對必然的認識和改造。
自律意義下的自由。康德在此意義上使用自由一詞。
是人在自己所擁有的領域自主追求自己設定目標的權利。
絕對的自由在理論上可能存在,但由於社會是由人與人所組成,自由不僅是個人的議題,而是社會中各個主體之間彼此互相界定的程度,因此有人認為個人的自由受制於他人的同等的自由,進而有人認為自由與責任相關,有相關之自由即應負相關之責任。

自由是政治哲學的核心概念。自由也是一種社會概念。自由是社會人的權利。與自由相對的,是奴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

表達自由
信仰自由
免於匱乏的自由
免於恐懼的自由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重申了這四大自由的精神。

20世紀下半葉,柏林開始用“兩種自由”的概念來劃分自由:“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以賽亞·柏林認為,積極自由是指人在“主動”意義上的自由,即作為主體的人做的決定和選擇,均基於自身的主動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當一個人是自主的或自決的,他就處於“積極”自由的狀態之中。這種自由是“去做……的自由”。而消極自由指的是在“被動”意義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強制,在行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於強制和干涉”的狀態。
對政治自由的不同認識

自由女神西方由資產階級組成的政治團體,以及自由意志主義者,認同的自由,是消極自由。他們認為,積極自由實際上會去干涉他人的消極自由。因此自由的底線和原則,是保護每一個個體的消極自由,而不是去推崇積極自由。他們保護公民的私人勞動所得財產不受侵犯,非法財產可以由人民共同決定起草的法律來解決。應該保證公民人權不受侵犯,他們主張包括法西斯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在內被看作不益於西方社會穩定的政治團體在西方的人權,游行集會權也應該得到保障。這些人的核心思想是“人權高於主權”,即“愛自己就等於愛國家”,堅持人文主義,以人為本。這些政治團體因為在20世紀在與“國家社會主義”和“馬列社會主義”思潮的戰鬥獲勝後才得到了自己的應得的地位,現在已經是西方的主流思潮。

西方的一些其他在野政治團體,當代馬克思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納粹主義者,則批評消極自由過分強調個人的權利,忽視社會權利,忽視平等。他們更傾向於積極自由,認為社會的積極干預可以在更大範圍內實現平等。由於這些人在過去過於強調所謂的“領袖”的作用,導致個人崇拜泛濫,被西方認為是極權主義。由於當今科學技術的發達,所以這些“解放”團體將領袖一個人宣傳為“神”已經在科技比較發達的國家(除了非洲、拉美、東南亞、老撾、朝鮮等被解放運動“解放”的國家例外)不得人心,所以當今這些政治團體在西方發達國家的宣傳口號已經發生了由“愛領袖即等於愛國家”到“愛黨即等於愛國家”的分權。

2008-02-21 21:33:01 補充: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7%AA%E7%94%B1&variant=zh-hk我沒有抄他們呀!我是自己找的~~
2008-02-22 5:31 am
政治自由
有多種含義:
任性意義的自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放任。按規律辦事意義下的自由,所謂對必然的認識和改造。自律意義下的自由。康德在此意義上使用自由一詞。是人在自己所擁有的領域自主追求自己設定目標的權利。 絕對的自由在理論上可能存在,但由於社會是由人與人所組成,自由不僅是個人的議題,而是社會中各個主體之間彼此互相界定的程度,因此有人認為個人的自由受制於他人的同等的自由,進而有人認為自由與責任相關,有相關之自由即應負相關之責任。
自由是政治哲學的核心概念。自由也是一種社會概念。自由是社會人的權利。與自由相對的,是奴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
表達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重申了這四大自由的精神。
20世紀下半葉,柏林開始用「兩種自由」的概念來劃分自由:「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以賽亞·柏林認為,積極自由是指人在「主動」意義上的自由,即作為主體的 人做的決定和選擇,均基於自身的主動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當一個人是自主的或自決的,他就處於「積極」自由的狀態之中。這種自由是「去做……的自由」。 而消極自由指的是在「被動」意義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強制,在行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於強制和干涉」的狀態。

對政治自由的不同認識
圖片參考:http://zh.wikipedia.org/skins-1.5/common/images/magnify-clip.png
自由女神 西方由資產階級組成的政治團體,以及自由意志主義者,認同的自由,是消極自由。他們認為,積極自由實際上會去干涉他人的消極自由。因此自由的底線和原則,是保護每一個個體的消極自由,而不是去推崇積極自由。他們保護公民的私人勞動所得財產不受侵犯,非法財產可以由人民共同決定起草的法律來解決。應該保證公民人權不受侵犯,他們主張包括法西斯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在內被看作不益於西方社會穩定的政治團體在西方的人權,遊行集會權也應該得到保障。這些人的核心思想是「人權高於主權」,即「愛自己就等於愛國家」,堅持人文主義,以人為本。這些政治團體因為在20世紀在與「國家社會主義」和「馬列社會主義」思潮的戰鬥獲勝後才得到了自己的應得的地位,現在已經是西方的主流思潮。
西方的一些其他在野政治團體,當代馬克思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納粹主義者,則批評消極自由過分強調個人的權利,忽視社會權利,忽視平等。他們更傾向於積極自由,認為社會的積極干預可以在更大範圍內實現平等。由於這些人在過去過於強調所謂的「領袖」的作用,導致個人崇拜泛濫,被西方認為是極權主義。由於當今科學技術的發達,所以這些「解放」團體將領袖一個人宣傳為「神」已經在科技比較發達的國家(除了非洲、拉美、東南亞、寮國、朝鮮等被解放運動「解放」的國家例外)不得人心,所以當今這些政治團體在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宣傳口號已經發生了由「愛領袖即等於愛國家」到「愛黨即等於愛國家」的分權。
2008-02-22 5:30 am
政治自由

有多種含義:

1. 任性意義的自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放任。
2. 按規律辦事意義下的自由,所謂對必然的認識和改造。
3. 自律意義下的自由。康德在此意義上使用自由一詞。
4. 是人在自己所擁有的領域自主追求自己設定目標的權利。

絕對的自由在理論上可能存在,但由於社會是由人與人所組成,自由不僅是個人的議題,而是社會中各個主體之間彼此互相界定的程度,因此有人認為個人的自由受制於他人的同等的自由,進而有人認為自由與責任相關,有相關之自由即應負相關之責任。

自由是政治哲學的核心概念。自由也是一種社會概念。自由是社會人的權利。與自由相對的,是奴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

* 表達自由
* 信仰自由
* 免於匱乏的自由
* 免於恐懼的自由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重申了這四大自由的精神。

20世紀下半葉,柏林開始用「兩種自由」的概念來劃分自由:「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以賽亞·柏林認為,積極自由是指人在「主動」意義上的自由,即作為主體的人做的決定和選擇,均基於自身的主動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當一個人是自主的或自決的,他就處於「積極」自由的狀態之中。這種自由是「去做……的自由」。而消極自由指的是在「被動」意義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強制,在行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於強制和干涉」的狀態。

[編輯] 對政治自由的不同認識
自由女神
自由女神

西方由資產階級組成的政治團體,以及自由意志主義者,認同的自由,是消極自由。他們認為,積極自由實際上會去干涉他人的消極自由。因此自由的底線和原則,是保護每一個個體的消極自由,而不是去推崇積極自由。他們保護公民的私人勞動所得財產不受侵犯,非法財產可以由人民共同決定起草的法律來解決。應該保證公民人權不受侵犯,他們主張包括法西斯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在內被看作不益於西方社會穩定的政治團體在西方的人權,遊行集會權也應該得到保障。這些人的核心思想是「人權高於主權」,即「愛自己就等於愛國家」,堅持人文主義,以人為本。這些政治團體因為在20世紀在與「國家社會主義」和「馬列社會主義」思潮的戰鬥獲勝後才得到了自己的應得的地位,現在已經是西方的主流思潮。

西方的一些其他在野政治團體,當代馬克思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納粹主義者,則批評消極自由過分強調個人的權利,忽視社會權利,忽視平等。他們更傾向於積極自由,認為社會的積極干預可以在更大範圍內實現平等。由於這些人在過去過於強調所謂的「領袖」的作用,導致個人崇拜泛濫,被西方認為是極權主義。由於當今科學技術的發達,所以這些「解放」團體將領袖一個人宣傳為「神」已經在科技比較發達的國家(除了非洲、拉美、東南亞、寮國、朝鮮等被解放運動「解放」的國家例外)不得人心,所以當今這些政治團體在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宣傳口號已經發生了由「愛領袖即等於愛國家」到「愛黨即等於愛國家」的分權。

2008-02-21 22:05:54 補充:
後面個2個都同我一樣...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8: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1000051KK0334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