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香港, 見死不救一般係唔會犯上謀殺or誤殺罪的, 除非以下幾種情況:
1. 你有合約上的責任去照顧他人, 而你又未能合理地完成合約要求, e.g. 你係救生員;
2. 你係死者的父母or監護人, 而你又疏忽照顧引致死亡;
3. 你對死者有一自願的責任去照顧對方;
4. 你的不合法和危險的行為令死者致身於一危險的處境;
等等...
但一般人如果在街上見到有路人快將要死而不加救援, 即使有效的救濟係不需什麼代價or危險, 你的疏忽都不構成任何罪行;
這要視乎情況及細節 !!! 這點很重要
其實,這裡有一個例子, 如果你是一個不熟水性的人,而情況是有人就黎沉落水底,
基於這個因素,法律上是不能控告的
但是,如果你是警察、消防員、救護員或救生員等等,法律上指明當有人遇到危險需要幫助時,你是必須要加以幫助,否則是可以被法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