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子女,依架女方已找律師申請單方面離婚,但因為律師有文件要
寄給男方,但女方沒有男方地址(因男方搬左屋),不過男方堅決不肯
簽紙,而且拒絕提供新地址給女方交給律師處理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問
(1)現在女方可以怎樣做?是否沒有其他辦法申請?
(2)兩年黎佢地無一齊住過,咁算唔算分居兩年?
(3)律師未能寄到文件給男方,是否不能展開法律程序?
(4)法律程序展開後,男方申請來港的程序是否已擱置?
謝謝各位解答!!!
更新1:
註明:是在香港註冊
更新2:
(2) 請問如何可以申請香港的分居證明?
更新3:
(2) 現在對方都不願意簽字離婚,咁咪即係都唔會肯簽分居證明書 咁咪即係奈佢唔何?
更新4:
依架女方就係申請單方面離婚,如果男方什麼也不肯簽, 是否入紙申請兩年後都可以成功離婚? 只要同律師說明 意願,就可以全權交給律師處理? 因為依架男方的表現十分無賴和經常煩擾女方, 所以女方很想盡快解決事情,回復自由身
更新5:
首先謝謝你回答~但不好意思,仍有一點問題想問~ (1)男方在大陸,咁女方在香港申請禁制令,(大多是電話打擾,但男方在大陸打來, 有時沒有來電顯示)是否一樣有法律效用? (2)如果男方聲稱拿著女方一些私隱事情(是否不管是什麼私隱?) 要脅女方不可以和他離婚,如果收到女方律師信的話,便會將 那些所謂私隱公開(包括網上公開,女方所有親人),女方現在可以 怎樣做? 謝謝你!
更新6:
女方不是假結婚,而且沒有自願影過類似陳生的照片,不過男方聲稱有次 在女方飲醉不醒人事時,有人影了女方的照片(暗示是裸照),但因為女方 自己當時醉了,自己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照片存在,男方就以此理由要脅 女方,如果收到女方的律師信,便會把照片交給女方親友,並且在網上公開, 所以女方現在心靈上有很大困擾。請問女方現在可以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