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當時拒絕了 ,因為我覺得嗰位公證行嘅人並不公證--1.佢問我嘅問題經常圍繞我事法前,有無受傷,並非直接問當曰的事發經過,令寫下來的會議記錄有令人誤會我今次受傷並非工傷之嫌. 2.佢問我問題時,成日說"聽你公司同事講.../聽傳聞你之前...."從而佢見我之前已聽第三者關於我的事.
現在我可以點算? 1.呢份會面記錄我未簽名係未無法律效用的? 2.我可否要求徹換另一公證行或從新落過一份會面記錄?
p.s. 我亦準備告我公司因人為疏忽令我今次受傷(因為我要入院做手術,d錢喺我自己私人保險claim的)
感激萬分 ....
更新1:
1.工傷原因喺公司洗手間被灘水"善"親扭傷.(其後医生remind我睇翻事發現場有無"小心地滑"嘅牌,之後我返公司睇結果係無放牌及我分別於唔同日子影咗d相做証據因為我公司洗手間本身都唔多乾淨,地下係經常濕濕的) 2.此工傷事發當日1個半月前,本人曾扭傷同一部位但當時已經請了7天病假就診及完全康覆先返工嘅. 3.同埋我公司之前係懐疑我是次工傷,話我係舊患覆發唔肯賠,最後我有医生報告證明話唔關之前的受傷,公司拖左3個月先承認此工傷.
更新2:
4.我今天做完手術la ,好順利,由受傷至今已經4個月,total手術+住院成5萬元及之前嘅睇医生錢及做物理治療嘅錢都成1萬7千元,total 我自己畀左6萬7,我公司只畀翻八千一我,仲有之後我要復診嘅錢都仲未計.thanks a million.